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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新药 有效延长患者存活期

2006-05-31 08:18 中港台时间|2015-12-06 03: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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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素卿/台北报导

肺癌患者用药,又有新选择!台湾卫生署日前核准新的肺癌治疗药物Tarceva上市,患者接受化疗失败后,使用这类药物,仍可延长存活期;国外大型研究并显示,每三名参与实验的肺癌患者,就有一名在服药一年后仍然存活。

不过,由于这类药物一颗一百五十毫克的药价将近三千元,患者服用见效后,必须每天服用,一年药费破百万,恐非一般民众所能负担。

台北荣民总医院胸腔部主任彭瑞鹏表示,全球每年新增一百二十万名肺癌患者,平均三十秒就有一人因肺癌死亡。在台湾,患者发现罹病时,多属末期,治疗相对困难,导致肺癌分别位居女性与男性癌症死因第一、二名。

台北荣总胸腔科主治医师陈育民表示,肺癌早期发现,手术还是第一选择。如果到了第三期才发现,则多会借助化学治疗。至于近年问世的标靶药物,则包括“艾瑞莎”及“Tarceva”,对于无法接受化疗或是化疗失败后的患者,是另一选择。

这类药物是透过抑制表皮细胞生长因子接受体上的酪胺酸激?,来减缓癌细胞增生,主要用于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国内十五家医学中心自去年4月开始,针对三百名接受过化疗或放疗失败后的肺癌末期病患,给予Tarceva治疗。初步显示,四分之一患者肿瘤缩小,超过七成患者肿瘤停止恶化,目前为止有半数患者存活超过十个月。

至于现有的两种标靶药物该如何选择?陈育民指出,目前认为“东方人”、“不抽烟”且是“腺癌”患者的话,超过六成对这类药物有反应。在考量现今台湾健保只针对“艾瑞莎”有部分给付,因此如果是符合健保给付的患者,不妨先考虑“艾瑞莎”。

至于必须自费的民众,如果服用后确定有改善,在经济许可下可考虑继续使用;但若只是稳定,不妨进一步确认“表皮细胞生长因子接受体”相关型态,评估是否有必要继续使用。

未来若是Tarceva也能纳入健保给付,则患者可望有更多样的选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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