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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识受虐儿 医师有责任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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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三十一日电)当急诊室出现半夜昏迷的婴幼儿,家长声称孩子自己跌倒或摇晃造成时,急诊科医师该如何辨别是儿童受虐呢?台湾小儿科医学会有鉴于相关事件频传,透过工作手册教导医师明察秋毫,见义勇为。

内政部近五年的统计显示,五岁以下儿童受虐案件 有增加趋势,零到二岁增加四成五,三到五岁增加二成 三,由于这些孩童年纪少,往往出了家门送到医疗院所 才被人发现受虐。

台湾小儿科医学会理事长林奏延表示,通报受虐儿 不仅是医事人员的社会责任,更是法律责任,儿童少年 福利法即明文规定医事人员和社工、老师、保育、警察 、司法及其他执行儿童及少年福利的人员,都有通报的 责任。

长庚儿童医院儿童加护病房主任夏绍轩指出,当有 突发意识障碍的婴幼儿半夜送到急诊室,电脑断层扫描 检查有脑伤时,医师就应该怀疑是儿童受虐,尤其当家 属描述原因明显与医学常理不一致,医师更提高警觉。

夏绍轩以一位十个月的女婴病例做说明,家属声称 女婴早上从床边跌下撞到头,之后有嗜睡及喝奶变少的 情形,可是依医学常理来看,十个月大的女婴不太可能 自己跌到头,就算真是如此,家属拖到半夜就医是很不 寻常的处理方式,最后证明这是儿童受虐事件。

还有另一起案例是三岁大的男童体格瘦弱,只有九 公斤重,长期咳嗽,家属否认男童受过伤,但X光检查却意外发现男童的左手臂肱骨骨折,经过社工人员的了解,才揭穿了男童受虐的事实。

夏绍轩归纳高度疑似受虐儿的病史特征:超过三次 以上的急诊外伤就医纪录、病史描述不一致、病史与身 体检查不符合、延迟就医、一岁以下的婴儿骨折与头骨 外伤。

若医师怀疑受虐儿童是受到性侵害,则评估的指标包括:肛门阴部急性受伤却无明显病史、肛门阴部流血、有分泌物或发炎、痒、瘀伤、性妄想或强迫性行为、怀孕等。

具规模的医院大多数已建立通报儿童虐待的医事人员手册,当疑似受虐儿进入儿童保护系统时,就由医院社工人员介入,可在不须取得父母或监护同意下,进行治疗及验伤取证,并可由社工、警方等人士在二十四小时内通报各县市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社区诊所和医院也责无旁贷,林奏延认为,基层医疗院所是民众最常就医的地方,基层医师也要学会辨识受虐儿,在没有社工和警方配套措施、或是无法急救伤重的受虐儿情况下,除了评估予以立即转诊之外,亦可利用“一一三”专线,救救受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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