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移民局召回未婚妻、未婚夫I-129申请

【大纪元7月16日讯】美国总统今年1月5日签署了国际婚姻介绍法(International Marriage Broker Regulation, 简写为IMABRA),对K-1申请提出新的要求,并要求移民局在该法律签署60天后(即2006年3月5日后)开始收集为外国未婚妻、未婚夫申请I-129的美国公民的有关犯罪记录信息。

移民局在此期限后未能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有些在3月5日后递交的的I-129申请在没有经过此最新要求的信息收集就错误地得到了批准并被国家签证中心(NVC)将申请材料转至美国驻外使领馆进行签证审核。大约有1100份此类申请被送到95个签证签发点,这些签证签发点正准备尽快把所有这些申请发回国家签证中心。

绝大部分适用新的国际婚姻介绍法的K-1申请都在移民局等待移民局发布新的I-129F表格的发布以便收集新要求的信息,但部分3月5日以后递交的申请被错误地根据老的表格和程序进行了审理并发至美国驻外使领馆进行签证审核。国家签证中心已经列出所有这些K-1申请的清单,移民局也已经要求使领馆退回所有这个清单列出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即 I-129收据上所列的移民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在3月5日后的K-1申请的所有申请材料及表格,无论这些申请的面谈日期是否已经确定。

已经获得签证的申请将不在移民局召回的范围,另外移民局也没有要求召回K-3和K-4 I-129F 申请。移民局目前还未公布有关这些3月5日以后递交的K-1申请将会被耽搁多久的消息。移民局将给申请人发出要求该申请人犯罪记录等有关问题清单,当移民局决定K-1申请符合国际婚姻介绍法的要求后,该申请将会被通过国家签证中心转给美国驻外使领馆进行签证审理。

根据国际婚姻介绍法,国际婚姻介绍人是指收取费用向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提供外国居民的个人联系信息或其他协助与外国居民交际服务的公司、个人或其他法律实体(无论该实体是否根据美国法律设立)以提供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与外国居民约会、婚姻介绍或社交方面的服务。国际婚姻介绍人不包括合法经营的传统的非营利宗教或文化的婚姻介绍机构,或不专门经营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与外国居民婚姻介绍服务的机构并对其顾客收取同样费用,无论客人的国籍或性别。

根据国际婚姻介绍法,国际婚姻介绍人在向美国顾客披露外国居民的联系信息前必须先了解美国顾客的犯罪记录,从国家性罪犯数据库获取美国顾客的记录,将以上信息翻译成外国居民的语言并向外国居民提供此信息,并得到外国居民将其联系信息披露给美国顾客的书面许可。如果上述要求得不到满足,K-1申请将得不到批准。国际婚姻介绍法还对以前曾提出两次K-1申请的美国公民再次提出的K-1作出了特殊规定。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信息介绍,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info@zylawyers.com,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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