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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副省长刘海生遭记过

2006-07-19 22:23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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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9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7月19日报导)国务院对去年黑龙江省七台河煤尘爆炸事故作出处理,其中副省长刘海生遭行政记过。

去年11月27日晚上9时22分,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1人,伤48人,直接经济损失4293.1万元。

国务院事后派出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放炮人员使用非专用炸药违章作业处理煤仓堵塞,导致煤尘飞扬达到爆炸界限,认定是一次重大责任事故。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东风煤矿矿长马金光、七台河公司调度室主任杨俊生等1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对其刑事拘留;同意对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侯仁等21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给予黑龙江省副省长刘海生行政记过处分,责成黑龙江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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