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侨务委员欢迎侨胞回台共庆双十

【大纪元7月26日讯】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今年援例安排了一连串精彩的节目,欢迎侨胞返台庆祝双十,有意返台者,即日起可向中华民国驻外馆处或各地文教中心索取须知,办理报名。

为使返台侨团侨胞能有宾至如归之感,侨委会已组成十月庆典回台侨团侨胞接待服务处,积极进行筹备事宜。

根据活动须知的规定,侨胞组团回台参加十月庆典,每团人数以15人至40人为度,侨团名册及相关表件,必须送请各地文教中心核转侨委会。至于个别返台的侨胞,必须要在9月1日以后返台者始予受理,8月31日以前回台者,接待服务处将不接受报到。

回台参加庆典之侨胞,均须事先办理报名,请择个别侨胞或侨团一项为限登记。
(一) 报名登记日期: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 报名登记方式:
1、个别侨胞:以下列之一方式完成报名登记:
线上登记:请至侨务委员会网站(www.ocac.gov.tw)十月庆典活动专页办理登记。
传真登记:请至侨务委员会网站下载侨胞登记表或影印后附侨胞登记表详填后,传真至侨务委员会办理。传真号码:886-2-23566235、886-2-23566325、886-2-23566326。
通讯登记:以快递或挂号将侨胞登记表径寄侨务委员会(快递日或挂号之邮戳需在9月20日以前)。
2、侨团:请填写侨团名册及侨胞登记表,并依组团注意事项洽文教中心办理登记。

自10月4日起至10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10月9日上午7时至下午10时,返台侨团或个别侨胞,可持应备文件到台北市徐州路五号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南栋一楼办理报到。侨委会对于返台侨团并于10月4日起至10月9日止,提供接机,10月11日起至10月15日止,提供送机服务。

侨委会庆典接待服务的对象以侨胞为限,外籍人士将不接待,港、澳居民组团回台,则应向台湾驻香港、澳门机构申请,核转陆委会办理,个别回台者,不予受理。

今年十月庆典侨胞旅游活动,系采补助侨胞台湾旅游经费每人最高补助额新台币3,200元为上限方式办理。实施期间:自95年10月2日起至10月9日止或自95年10月11日起至10月18日止。符合补助之旅游活动条件如下:

1、旅居台湾外之侨胞于95年9月1日以后入境。
2、10月4日至9日于侨委会十月庆典回台侨胞接待服务处完成侨胞报到手续,领得九十五年十月庆典“侨胞证”且出席10月9日“四海同心音乐会”或10月10日“国庆大会”者。
3、于前述实施期间凭“侨胞证”参加由侨委会委请“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推荐之优良旅行社或由侨胞于海外自行组团洽妥台湾内领有交通部观光局合格执照之旅行社(综合或甲种)所办台湾内3天2夜以上之旅游活动。

(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供稿,本报编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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