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戈:重庆公安局“七.六”通告暗藏杀机!

火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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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5日讯】据说,重庆公安局历年来多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看来此言不虚。不久前(7月6日)它又领全国之先,冒然推出《加强国际互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规定公民个人在家上网也要向公安部门备案登记。这令人啼笑皆非!从表面看,这只象蠢人干了一件“放屁脱裤子”的事──多此一举。其实不然,它是首开全国之恶例的暗藏“杀机”的极权主义图谋。

这个“通告”的非法性是显见的。据7月7日《重庆商报》有关报导称:该通告“获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通过”云云。可是市政府本是行政机构,而它的“法制办”却摇身一变,成为立法机构了。这除了极权主义思维逻辑的强词夺理,还能有什么合法的解释?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先进”了,它先进到了极权主义横行霸道的地步!

众所周知,本来个人上网注册,一律由互联网服务商收费代办,个人用户只向接入服务单位如实填写一份《个人用户备案表》即可。这是按照国际惯例行事,既方便又集中,一直行之有效的办法。但是在“先进”的重庆市公安局却歪脑壳灵智一动,竟然对此说“不”!借口个人用户增多与网上犯罪增多为由,把原本电子计算机注册改为先由他们人工登记备案的“先进”办法。据称,这样可以“顺藤摸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可是,凡在网上真正犯罪的人,没有谁会蠢到在自家电脑上作案的地步。对此,“先进”们当然心知肚明,故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只是以此为借口,为直接干预公民行为,大开方便之门──借此可随时“依法”上门侵犯公民权利(找麻烦),作好铺垫。尤其是面对政治异议人士的质疑时,有了“合法”的口实。

实际上,中国当局对于网络的监控是很到位的,其操控能力相当高超,根本不存在有待“加强”的问题。以笔者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例,早在参与绝食维权之后,与“6.4”40周年至今,我家的电脑被进一步严加监控──实际是双机同步操控。不仅所有电子信箱先后遭破坏,甚至想设新邮箱都不成功。数月前几篇文稿均在网吧里临时设信箱发出或由外地友人帮助发出,但也只有个别网刊收到,而大多是石沉大海一般。因此,笔者干脆乘此休息了一阵子。

所以,对此非法通告之暗藏杀机将如何实施,我们正拭目以待。

(2006-07-12于重庆沙坪坝大公村)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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