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厚仁:高智晟的四化主张符合世界宪政准则和所谓中国宪法

魏厚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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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5日讯】中国的脊梁和良心高智晟律师倡议的公民维权的四化——组织化、政治化、街头化和非暴力化,不仅是中国人民结束后极权主义法西斯暴政的行动指导,而且还符合中华人民国和国宪法,更符合现代人类文明的民主国家的人权规范。公民依宪维权在任何国家都是提倡的,因为它不仅维护了受害的弱势群众之个体的合法权益,从而把社会正义原则充分落实到活生生的人这个社会之根本上;而且也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从而落实了国家正义及其长治久安。

公民维权的组织化原则,是适应中国国情的。面对国家官僚制度的集权体系的登峰造极,个体维权只能是实际意义上的人民之实质的黎民民百姓走向极度困窘直至家破人亡。只有维权组织化,才能有效促进维权者的权利改善及其生命保护。

一个现代化的国家之所以称之为共和政体,是由下述三个要素构成:首先是三级政府的三权制衡,其次是三级政府间的制衡,第三是各种群众组织的摆在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制衡。这第三种制衡的群众组织的构成,一是以不拿工资的义工为主,二是费用由被保护的个体成员担负。而自称特色的中国的群众组织,是由党和政府垄断了国家财产而豢养的国家政权附庸。这就是说,中国不仅没有群众组织,而且远比古代专制更加扩大了统治系统的规模。从此意义讲,高律师的公民维权组织化,不仅不是犯罪而且是功大莫焉,有罪的恰恰是违反现代共和体制的共产极权政府。

公民维权政治化何罪之有呢?没有,绝对没有。极权主义的国家垄断了政治,其实质就是国家化了的人垄断了政治。政治本身就是国家公共管理、公共生活的概念。公民就是国家权力的授予者,也就是国家主权者的称谓,国家政治官僚化与公民社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号,本就是自相矛盾的风马牛不相及。恰恰相反,高律师的公民维权政治化,确是公民政治属性的合理回归,有罪的原本就是公仆的政治垄断对人类现代文明的颠覆。

中国人大都认为西方是资产阶级民主的社会,其实这完全是大错而特错的妖魔化的人格体现。按着哈耶克的说法人分两类,一类是独立人士从事开创型工作,一类是雇佣从事指令性工作。西方民主国家之政府是多数雇佣人产生的政府,用中国妖魔化意识形态的思维方式来划定,完全可以说是无产阶级的政府。而特色的中国政府是理想化的多数人政府,根本就不是通过选票确立的国家权威,自然也没有多数或少数的民意体现,只是用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先进生产力和文化的发展方向来硬性规定的。殊不知,人民没有授权乃为强奸民意,广大人民的代表而那少数人就不是人了吗?反自由民主的普世文化的极权主义文化,何以能代表文化呢?而且,文化的核心是道德人性,谁又能是道德人性的代表呢?难道是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系列野蛮吗?连现代文明的私有产权文明都是开放改革了很长时间后才刚刚试行的,至今连一部物权法在社会矛盾激化的情况下都没敢通过,又何来的代表先进生产力呢?总而言之,高律师的公民维权政治化是中国人久违了的人权的回归,不仅没有任何违法乱纪之嫌,而且是中国走上现代化之不可少的人权必备。

公民维权街头化是现代宪政国家的公民基本权利,就是游行、集会和请愿等民意阐发的正常途径。这不仅不违反国际惯例,而且也不违反中国共产党人的伪宪法。他高律师仅仅就提出了现代人所必须拥有的现代人权,又犯了哪门子法呢?

恰恰相反,共产党中国是一个严重违宪的文化妖魔化的极权政府,政治、经济、思想全面垄断的严密统治是不能容忍任何思想挑战的,更何况高律师是五十七年来没有人敢用行动来碰撞的破天荒呢?

高律师的四化的前三化属基本人权的范畴,都是现代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只有后一化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反反现代文化的妖魔化邪恶政权,怎么非让人民非暴力化呢?后极权主义是全部用谎言和恐怖的手段,奴役残害十数亿中国人民,高律师何以让人民徒手理性的对待杀人狂魔的武装到牙齿的血淋淋的屠刀呢?这不是让十数亿中国人去白白送死吗?答案是否定的,高律师不是那种妖魔化的所谓知识分子。

今天已经进入了社会信息网络的时代了,已经进入了颜色革命的时代了,也就是和平演变时代的后期了。不用说现代化武器针对本国人民,就是反原教主义和恐怖主义的前集权性的专制政权,都不用直接打击其有生力量了。其实只要人们进入真正人的状态放弃奴性恐惧心理,走上街头呼唤社会正义和平等,中国迟到了的救亡图存的人民民主就水到渠成了。这就是高律师的非暴力化抗争的现实根据。至于暴力,那是暴力反叛极权的使命,是所谓人民解放军人性激发的分内之举,更是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民主革命之特权。兽都有同情的血性,何况人手一部电脑的现役军官呢?

总而言之,高律师提出的四化主张符合世界通用的现代民主宪政原则,也与中国宪法写在纸上的人权相适不悖,抓捕高律师的野蛮行径是对中国人权和宪法的践踏,是镇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屠城和残害自由信仰者等无数民族浩劫的继续,甚而是中国艰难地走向民主自由的最后的疯狂。邪恶已经在北京时间公元 2006年8月15日12时,穷凶极恶地塑造了中国的瓦文萨和哈维尔,中国的历史就只剩下中国人的人性回归了。中国有句俗话叫做“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高律师的救民于水火的涌泉之恩,作为人类文明的据说还有五千年文化传统的中国人,从人的情感和道德来看,是否应该滴水相报呢?十四亿滴水就是川流不息珠江,就是汹涌澎湃的长江,声如巨雷势如大海锐不可挡。我祈求十四亿国民签上您的大名吧,声援高律师仅仅就是表明了我们的人性尚存而已。道德家僧人们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更何况我们是为拯救为我们而被邪佞钉在十字架上的中国的良心和国之脊梁呢?就是这小小的举动就能达到,决不允许真理的呼声被扼杀,决不容忍自由的战士遭践踏!快行动起来吧,凡是称得起人之称谓的同胞们,这无非就是表明良知和人性的举手之劳!(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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