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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院以电脑判犯人刑期

2006-09-17 08:1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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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7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中国大陆山东一个法院使用电脑程式决定犯人刑期,备受争议。有报导说,山东淄川人民法院利用电脑软体,输入1500多个刑事案,由电脑决定犯人刑期。

这套电脑软体是由北京一家电脑公司设计,涵盖一百多种刑事犯罪应判处的刑期,其中包括抢劫、强暴、谋杀等刑事罪。法官只要将犯人罪行输入电脑,电脑系统就会列出应判决的刑期。

法院首席法官说,这套电脑程式将犯罪刑期标准化,使用这套程式可避免法官滥用职权,作出不公平的宣判。不过民众及舆论抨击,法院将司法赋交电脑决定简直就是儿戏,同时痛批法官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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