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26日报导】(中央社东京二十六日法新电)东京法院今天下令,一名藏尸二十六年、侥幸躲过牢狱之灾的日本男子,须支付三百三十万日圆,赔偿受害家属心灵损失。
法院表示,这名七十岁的男子,一九七八年担任东京一所小学警卫时勒毙一位二十九岁女教师,并将尸体埋藏于自家地下。
二零零四年宣布进行都市更新计划案时,男子才坦承犯罪,称计划案会挖坏房屋,暴露尸体。
由于诉讼时效已过,检方无法以谋杀罪起诉男子,死者家属因而改提民事诉讼。东京地方法院因此裁定,男子须支付三百三十万日圆(约新台币九十三万元),赔偿家属无法适当安葬死者损失。法院同时驳回家属要求,指男子无须因谋杀支付一亿八千六百万日圆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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