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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对明基继续营运态度乐观

2006-09-30 18:1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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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育立柏林三十日专电)慕尼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普拉格,拜访明基行动通讯后接受德国电视访问时表示,员工愿意留下来为公司奋斗,继续营运的可能性很高;员工可获得三个月的“破产金”,至少这段期间公司还能营运。

台湾明基电通的德国子公司明基行动通讯,在德国时间二十九日一早向慕尼黑地方法院申请破产保护,随后该院即指定专业的破产律师普拉格为临时的破产管理人;普拉格也立刻声明,愿意尽一切努力维持公司的营运。

按照德国法律,雇主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后,员工即可从劳工局获得“破产金”,以弥补雇主无法支薪的损失,期限最长三个月。

另外,“南德日报”报导,现年五十一岁的普拉格在获指定为破产管理人后,马上到明基参加员工大会;普拉格对在场员工表示,目前目标是明年一月一日起能够盈利,但他排除找到百分之百愿意接手的投资者、或完全倒闭的可能性。

普拉格还说,劳工局明年一月起才愿意支付薪水,到年底为止的部分他能找银行先融资。

“法兰克福广讯报”指出,身为破产律师的普拉格以让破产公司继续维持营运而知名;品牌使用权可能是这次明基破产管理的争执点,一位明基行动通讯的发言人曾表示,所有的专利和品牌使用权在过去一年内都已经过渡给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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