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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本届县市长任期案 立院初审不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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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十一日电)台北立法院内政及民族委员会今天审查“地方制度法增订草案”,由于内容要延长本届县市长等任期,在野党质疑有违宪之虞。经协商决议“不予审议”,报请院会处理。会议主席、无党团结联盟籍立委蔡豪并宣布委员会附带决议,要求行政院将地方制度法通盘修正草案,尽速送立法院审议。

内政委员会下午审查地方制度法增订草案,内政部长李逸洋表示,地方制度法增订条文草案着眼简并地方民选公职人员选举,使行政首长与民意代表任期一致,盼延长本届县市长任期一年五天、县市议员任期九个月二十四天及台湾省与高雄市村里长任期四个月二十四天。台北市里长任期则配合缩短二十二天。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雷倩(台北县)表示,草案与现状时空背景已有差异,行政院应重新提案,订定“日出条款”,由下届县市长开始延长。

李逸洋说,此草案于二千零五年九月十六日函请立法院审议,原希望能在同年底举办的县市长、县市议员、乡镇市长选举前完成立法;因此,若现在继续审查,确有违反大法官释字四九九号关于延长任期的意旨,内政部同意应自下届县市长开始延长。

李逸洋指出,内政部所提通盘修正草案已在行政院内,最快三月份就能送进立法院。

经协商,朝野立委及内政部都同意本案不予审议,行政院应另提地方制度法通盘修正草案,尽速送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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