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考试院:保育员纳编前年资 不宜并公务员年资

人气: 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十一日电)台湾立法院院会明天将处理公务人员退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各县(市)公立托儿所保育员纳编前的非政府编制内年资并计为公务人员退休年资。考试院今天表示,基于法制面及财务面考量,不宜透过修法方式,将保育员纳编前年资得以并计公务人员退休年资。

无党团结联盟立法院党团拟透过修正公务人员退休法第十六条之一,将各县(市)公立托儿所保育员纳编前的非政府编制内年资并计为公务人员退休年资。立法院经多次协商后,已决议迳付二读,全案排入明天院会讨论事项第二案。

考试院秘书长张俊彦上午表示,公务人员退休法适用对象是以各政府机关编制内经铨叙审定有案的公务人员为限。保育员纳编前并非政府机关编制内人员,且纳编前,已由台湾省政府订定规定,发给离职给与,离职权益已获适度照护。

他说,若保育员纳编前年资得以采计,势必引发其他性质类似人员都要求比照,冲击长久以来建立不易的公务人员退休制度,增加各级政府财政负担。

张俊彦表示,经初估,保育员纳编前年资如并计公务人员退休年资,若以一次退休金计算,约需新台币二十一亿余元;若以月退休金计算,则约五十一亿余元,经费都须由各县市政府负担。

他说,如再加计中央及地方机关约雇人员,约两万八千余人,两类人员所需的一次退休金,共约一百七十三亿余元;月退休金则约需四百一十七亿余元。又如其他类此编制外人员的年资都援引要求纳入采计,势必将造成各级政府及退抚基金立即增加大幅退休经费支出,形成严重财政负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