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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个人集资建房案 政府承诺不打压

2007-01-04 19:1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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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玫兰台北四日电)浙江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今天说,他们发起个人集资建房是按照市场化的运作,无涉及违规和诈欺,当地政府已出面说不会打压他们。

中国个人集资建房首例发起人赵智强今天告诉中央社记者说,日前有关媒体报导,温州房产管理局表示,个人集资建房涉及违规和诈欺问题,这样的报导和事实有出入。

他说,部分中国媒体之前曲解了温州房产局局长胡立的原意,而胡立也发表了文章表示,之前的说法只是他个人的观点,不代表政府的政策。

赵智强后来还找了温州市市长,市长说,像他们个人集资建房的作法,是按照市场化的正常运作,政府不会乱扣违法的帽子,更不会打压他们。

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推动个人集资建房已有两年多了,上月他们与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产开发“代建协议”,以人民币一亿余元取得温州龙湾区蒲州街“江前三产安置地块”的开发权。

赵智强说,这块土地面积加上区间路(中间小路)共有二十四亩,一亿多元的土地出让金全部来自于该协会两百六十名会员;土地价格平均每平方公尺约五千三百元,周边房地产的土地价格则每平方公尺八千到九千元不等。

他表示,透过个人合作建房,他们节省了百分之三十的开发成本;当初他们想要以个人集资建房的主要动机,单纯只是认为目前房价炒的过高、不合理。

赵智强说,个人集资建房就是中国城市进入高房价时代的一种“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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