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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维权律师李劲松状告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刘飞跃
2007-11-20 17:32 中港台时间|11-20 04: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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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0日讯】2007年11月16日下午,著名维权律师李劲松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将一份起诉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行政起诉状寄给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据律师今天向我们介绍,2007年11月2日晚,为阻止他参加第二天的包遵信先生的追悼会,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国保支队的三名人员用威胁恐吓言论阻止他参加包先生的追悼会。11月3日中午1点左右,海淀分局国保支队的人员又到李劲松住处限制其出行自由。

李律师今天对我们说,他进行这场诉讼,一是想告诉公安部门和他们的工作人员,他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是违法的;二是希望用自己的行动告诉广大民众和像他一样遭受侵害的当事人,我们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我们不能对超越法律底线、无法无天的行为一再忍让,我们需要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中国法律的不落实,不仅仅是当局的责任,身体力行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是广大民众的责任。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7-11-20(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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