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教职员退休条例修正草案 拟修月退俸条件

人气: 14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蓉台北二十二日电)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修正草案目前正在行政院审议中,教育部今天说,有关自愿退休领月退俸的部分,拟改为“八五制”、国中小“八三制”。教育部主秘庄国荣表示,如果退休条件不改变,未来教育经费用到人事和退抚比例可能会高达百分之九十。

目前这修正草案仍在行政院,未来需经过立法院审议通过才能执行,但已引起很多教师的质疑,今天并有台中县、桃园县等八县市教师会代表到立法院抗议新草案版本将造成国中小教师六十岁才能退休。

教育部指出,修正草案仍维持现行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第三条第一项相同的自愿退休条件,并没有改变,也就是公立学校教师符合任职五年以上且年满六十岁,或是任满二十五年的条件时,即得申请自愿退休,并非六十岁才能退休。

教育部说,退休改变部分其实在月退俸,将现行符合“任满二十五年以上”自愿退休人员,改为年资三十年以上,月退起支年龄定为五十五岁,即“八五制”;国中小教师则是任职三十年者,月退休金起支年龄为五十三岁,即八三制。另对服务年资未达三十年者,逐渐递延到六十岁。

庄国荣指出,教育支出的人事和退抚经费占整体教育经费比率偏高,如九十五年中央政府教育经费二千零五十七亿中编列人事性质支出有一千二百八十一亿,占中央政府教育经费预算的百分之六十二点三,较中央政府整体人事费比例的百分之二十七点二高出很多。

值得注意的是,他说,地方政府教育人事经费(含退抚支出),依行政院主计处统计,九十五年度地方政府决算中教育人事费占其教育总经费比例平均为百分之八十四点四,其中最高的云林县达百分之九十点九,其次是台北县达百分之八十九点五七。

因此,庄国荣认为,这项改革对台湾未来教育很重要,让教育经费不是都用在人事和退抚,而是用在实质教育改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