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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大师Hassemer来台阐述德联邦宪法法院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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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自强台北二十二日电)应邀来台的国际人权大师、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副院长哈斯玛教授(Prof. Dr.Dr.Hassemer),今天赴台北大学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地位与其任务行使方式”为题演讲强调,在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不仅是一个法院,也是一个宪法机关,并可协助人民经由宪法诉讼维护权益。

他表示,依照联邦德国的宪法体系,联邦宪法法院握有一项特殊权力,即使是对于国会通过的一致性决定,联邦宪法法院也得基于违宪的理由撤销。

哈斯玛说,联邦宪法法院也可以取消政党的资格,可以停止总统职务,而更重要的是,是协助人民经由宪法诉讼维护权益。在另一方面,关于这项权力的行使使联邦宪法法院必须严格遵守法治国所赋予的工具限制。

根据国立台北大学城仲模教授学术讲座等主办单位提供资料,哈斯玛是德国萨尔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慕尼黑大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法哲学、法社会学教授。他从1996年五月起,担任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官 (第二审判庭),并在2002年四月担任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副院长,学术及实务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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