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流:中国到底是“法治社会”还是“黑治社会”?

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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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讯】中国法律工作者、著名的维权人士俞梅荪先生,为包遵信先生逝世治丧一事,竟被北京警方无缘无故从11月2日下午6时就被控制,在午夜3日零时与警察发生推搡,俞梅荪被摔在地上,1时被关押在派出所,至晚上8点以后才释放,共26小时(其中在派出所20小时)。在此期间,我先后5次去电话,他家无人接听,到了晚上9点才打通。他告诉我刚从派出所回来。我是俞梅荪的朋友,一个74岁的右派老人。鉴于他是我的朋友,又是我们右派的后代,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我,有权利站出来说话和写文章公诸于世!

我们决不能让此种无法无天的黑恶势力,践踏宪法、国法、党纪、警纪,真到了孰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如果再不站出来说话,明天就是张梅荪、李梅荪和更多的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老百姓就无法活下去!为了捍卫国家的法律,我希望更多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人站出来说话!我说过,铁流的脊梁,只能打碎不能压弯!我相信中国人的脊梁也是一样:只能打碎,不能压弯?

俞梅荪何许人也?我和俞梅荪已是十五年的朋友,知道他是个书生、学者和性情中人。他直率、坦诚,心无杂质,像颗无尘的水晶珠子,且有知识份子的傲骨与傲气,凡他认准的事情就一定义无反顾,纵是割头也决不后退。

1993年,我是中国公共关系协会主席团的委员,负责承办“四科一府”(四科:国防科工委、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一府,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中国科技人才交流大会”,需要请时为国务院总理的李鹏先生为大会提字支持。他当时是国务院的秘书,经朋友介绍找到他,他欣然接受,在三天就将李鹏先生的题字送到大会来,赶上了“3.18”的开幕式。后不久,他参与起草中共十四大文件,受中共上海《文汇报》总编之骗而提前几天弄走复印件,结果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以“泄密罪”被捕而起诉。

他是立法工作者,参与不少重要法律的起草,也是“国家安全法”的催生人,对他的蒙冤受屈,法律界极为不服,大法学家并大律师江平先生两次亲自出庭为他作无罪辩护。但是,不公正的中国司法,在权力纵容下仍判处他三年有期徒刑。在狱中他一直上诉,由于他在服刑时曾不顾安危而奋力制止了一场犯人打架事件等,成为“全监狱的劳改积极分子”,依法应该减刑1年,但当局却以“必须认罪”,写出悔罪书为条件。他是条汉子就是不认罪,宁愿坐满三年,死不低头!

1997年他满刑出狱,我们便成为忘年之交。此时我才知道他出生于书香世家,爷爷俞颂华是上海《申报》总主笔(即总编辑),最早访问苏联,面见过列宁,瞿秋白曾是其翻译助手;他父亲是中国保险公司的创办人,1957年被划为右派后跳楼自杀,当时他才4岁。逆境催他奋发,不平激励他向上。他自学成才,考进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时被选入中南海,成为法学界后起之秀。这样一个有为之士、国家有用之材,竟成为一个社会底层的“贱民”。

“不平则呜,不公则愤”,这些年来他成了中国维权的勇士,为社会弱势群体经常义务地提供法律援助,不怕威胁打压地站出来为他们呼吁呐喊!于是,自此成为北京以至全国有关部门重点监控和看管的对象。只要北京一有什么重大活动,比如全国人大会、党代会和一些敏感时段(“六四”),公安、国安,就要派出大批警力监控他:不准出门!不准上街!不准会友!而无任何法律程序,全是口头宣示。9月底从国庆日之前至“十七大”结束的期间,他和我一样均被有关部门严密监控,只不过他的“规格”比我的还高,由警察日夜看管,人员多达四五人。

这次包遵信先生逝世,他是治丧的操办人之一。昨晚六时他要外出,看守他的警察不准他出门。他理直气壮问:为什么?警察说:不为什么?就是不准出门!拿手续来?没有!这是上级指示。哪一个上级?不知道。他再次出门,警察公然出手,他被摔在地上,眼镜被摔坏,相机被摔坏,还被拉到派出所,又被几个警察推搡而两次摔在地上,关押起来。他抗议,他绝食,可是警察并不理睬。

我们不禁要问中国有关当局:到底中国是“法治国家”还是“黑治国家”?你们还执不执行胡锦涛“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我真痛心,想不到我们为之奋斗终身的国家,竟然如此卑劣!

(原载新世纪20071104)(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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