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窃钩者无期徒刑

五岳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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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讯】中国有句箴言云: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现在看来应该改成“窃钩者无期徒刑”了。为汉语词汇做了如此巨大贡献的是一个小伙子,他因为银行的ATM出了毛病,导致其取1000块钱只显示取了1元,他喜出望外之下,取了17.5万元,然后被抓获、然后被判了个无期徒刑。
  
我们知道,在ATM机上取款的时候,你根本就取不出来一元的钞票,这个机器出的错误是相当离谱的。但这个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这个数字的钱就能让人蹲一辈子大牢,这罪过赶得上抢银行了。
  
按照判决书的意思说,这是因为他偷盗的是金融机构,所以有这么重的惩罚。偷盗这个词本身就有问题,如果说他是趁别人不在把ATM机搬走了,或者使用别的手段窃取了里面的钱,那自然是算是偷盗。如果银行的机器出了毛病而胳膊肘往外拐的话,这人最多算是不当得利。利用漏洞来得利固然不是什么好事,但与偷盗或者抢劫还是有本质的区别。
  
有句话说的好,利用别人的愚蠢而得利固然不对,但愚蠢还是应该得到谴责。在这里,银行的机器出了问题,等于诱导别人犯罪,而银行却没有承担这个事件中的任何责任。之所以说银行没有承担责任,是因为毕竟这个数目怎么也不够死刑的标准。要是银行承担了责任,也不至于到无期徒刑的程度。
  
这简直就是强悍到令人发指的一种逻辑:作为金融机构出了问题,别人利用你的问题得利固然不对,但竟然这么毫发无损的把整个事情的责任都让这个人承担,实在是让所有人都想不明白的事情。蠢都蠢得这么霸道。
  
另外一个让人不明白的地方在于,在我们这里动辄百万、千万的大案频发的地方,这么个不当得利的案子居然判得这么重,应该是出乎所有人预料的事情。国有企业从银行骗贷款咱们就不说了,那基本上跟抢银行也差不许多,就是那些把银行当作提款机的权力人物,那个不比这个数目大得多?要说起社会危害性来到底谁大是一目了然的,金额差距也是一目了然的。当然,那些弄到千万或者上亿的人没几年就可以出来,也是一目了然的。
  
或者有人说,那种毕竟是幕后交易,至少是骗嘛,这个未免太明目张胆了一些。可实际上这种行为所造成的不信任是整个社会对于特权阶层的不信任,而这个小伙子最多造成对于银行的 ATM不信任——前段时间我还从ATM机里提出过假钱呢,要说不信任也不始自这个案例——两者孰轻孰重,也应该是一目了然的。
  
所以,这个事件除了为汉语成语做出贡献以外,还能提醒我们想到另外一个句成语的后半句:豺狼当道,安问狐狸。我们平时一般就用前半句,这次倒是提醒我们后半句说的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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