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2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二十日电)内政部次长林美珠今天说,内政部提出的新修正儿少法草案,将要求地方政府须安排社工提供家事商谈的免费服务,减少因离婚等监护权争议事件,在法庭针锋相对对儿童与少年的直接身心伤害。
内政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儿童及少年福利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共修正二十二条、增列八条条文,希望因应社会变迁及家庭结构改变,提供儿童及少年权益更周延的保障。林美珠表示,这个草案将在年底前报请行政院审议。
她说,这次修法重点包括,要求直辖市、县市政府应办理儿少福利措施,包括家事商谈服务、儿童课后照顾服务、对隔代教养及单亲家庭的儿童、少年生活遭遇困境者,予以适当协助、对儿童及少年未婚怀孕或分娩而遭遇困境的妇女及婴儿,应予以适当安置、生活扶助、医疗与托育补助等。
针对许多父母亲头痛的儿童课后照顾问题,林美珠表示,修法也考虑到父母亲的需求,因此法条中明定,教育部与地方政府规范的国民小学课后照顾服务时间,应考量儿童父母下班时间的需求,“得延长服务”。
另外,儿虐事件频传,修法也把村里干事纳入责任通报人范围。
林美珠表示,为了防止儿童少年接触有害身心发展的网路内容,修法也明定,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应邀集内政部、教育部等机关,协助民间团体成立“内容防护机构”,让这个机构用定期、经常性的开会,研拟网路内容管理事项,以便“与时俱进”,如果网路服务供应商(ISP)不遵照办理,提出具体有效的防护措施,修法也明定罚则处罚。
她说,对于现行报纸、报刊刊载不适合儿童及少年阅读的图文,仍属媒体自律范围,但内容未加以限制的后果,却使儿童及少年接触有害身心健康的资讯,所以,这次修法把报纸、报刊的刊载内容纳入规范,并明定“媒体采访拍摄儿童及少年时,应尊重其意愿”,以强化儿童及少年的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