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3月10日讯】
问:申报2006年联邦所得税和魁省所得税应准备哪些文件?
答:简单说来,就是要准备税表和税单。在魁北克省的居民要准备联邦税税表和省税税表。第一次报税的人士,可到税务局或邮局索取免费的税表。您若委托税务专业人士报税,只需提供个人资讯和税单。加拿大联邦税和省税的税单有数十种之多,常见的联邦税单有:反映工资收入的T4、反映学费的T2202A、反映投资收益的T3、反映其他收入的T4A、反映失业金的T4E、反映退休金的T4A-RCA、反映利息收入的T5等等。
在魁北克省报省税时,还有专门报省税用的税单:与T4对应的RL-1、与某些T4A对应的RL-2、与T5对应的RL-3、魁省独有的反映地税的RL-4、与T2202A对应的RL-8、反映小孩入托费的RL-24等。
感兴趣的读者可到税务局网站查询这些税单的详细内容和用途及它们与税表的关联。
问: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必须报税?
答: 如果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您必须填报税表,缴税与否视收入多寡而定。
(1)在2006年12月31日,您是魁省、安省或加拿大其他地区的居民,并且:a.必须交所得税;b.必须交纳省或联邦退休金计划(QPP or CPP)的供款;c.必须交纳健康服务基金;d.您有出售或转让资本财产(如股票、债券、债务、互助基金、土地或其他不动产);e.您必须申报2006年的应税资本所得(或2005年的留存资本所得)f.您做过有小费收入的餐馆或饭店工作;g.必须支付魁省药物保险的保费。
(2)您是加拿大居民,居住在魁省或安省以外,但在魁省或安省有生意(或工作),并且:a. 必须支付所得税;b. 有出售或转让资本财产;c. 必需申报2004年的留存资本所得。
(3)希望收到魁省发放的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补贴。
(4)您是魁省或安省居民,在2006年里离开加拿大到海外居住(无论2006年12月31日这一天您住在哪里)。
(5)您是魁省居民,您在2006年里领取了低收入补贴(Work Premium),2007年内还想继续申请该补贴。
(6)您是自雇者,有自雇的收入和费用,无论盈亏都应应申报。
(7)您在2006年有收到照顾老人的家庭服务免税补贴。
(8)您希望把您未用完的免税额转移给您的配偶,用以降低对方的应交所得税额.
如果您无收入,但想申请以下免税额或退还税项,也应填报税表:
(1)要申请GST退税,满十九岁单身人士即使无收入,只要填报税表就可退到GST。
(2)魁省居民要申请QST退税,满十九岁单身人士即使无收入,只要报税就可获QST退款。
(3)要申请或继续申请小孩牛奶金(CCTB)和获得新增加的联邦托儿福利(UCCB)。
(4)2006年度您有资本损失,且计划用以其他年度减税。
(5)要累积RRSP的供款额度。
(6)要退还老年金及失业保险金给政府。
(7)要退还从注册退休基金(RRSP)中取出的购房提款(HBP)或长期教育提款(LLP)。
(8)要退回已经领到的部分老年金(OAS)或已领到部分失业保险金(EI)。
(9)您有学费,则未用的学费及教育金额也应申报,以留存将来使用。
(10)您有慈善捐款,当年未使用完的捐款应申报,可留存五年。(待续)
编者注:该问答与渥太华和蒙特娄发行的《大纪元时报》周末版同步刊出,内容一致,当地读者可查阅周末版《大纪元时报》。您如果有个人或生意上的税务问题,欢迎送到《大纪元时报》蒙特娄办公室或德坪财务,或电子邮件传给dci@bellnet.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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