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质疑特大案 16岁无期少年获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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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1日讯】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北京消息:2007年3月21日中午13点10分,遭陷害判处无期徒刑的新疆16岁少年的母亲陈芳霞致电六四天网: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到新疆监狱面见了我的儿子,并发出了再审通知书。

电话里,陈芳霞女士泣不成声:太感谢了,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们立即追问详情,陈芳霞女士说:5分钟前,我的侄外子郭庆虎打电话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到新疆监狱面见了我的儿子,详细询问了案件过程,并把再审通知书交给了我的儿子。

与陈芳霞女士同在北京上访的新疆冯永记女士也哭着说:太感谢了,感谢你们的新闻舆论监督。大哥,我和陈芳霞每天都住在北京永定门的地下通道,一起去要饭,一起去上访,现在,陈芳霞和她的儿子有救了!

3月初,冯永记女士通过邮件将自己的冤情[见无罪坐牢5年财产无法追回]与郭庆文致1人死亡、4人重伤、32人住院的所谓特大投毒案的资料发到六四天网。经过调查我们发现:16岁少年郭庆文遭到新疆公检法合谋陷害,被公安背铐、吊起、不给饭吃、不给喝水、不让睡觉、屎尿全让拉在裤里,还让服刑犯牢头王嘎伍、祁崇河带人毒打、哄骗诱供,长达10昼夜,换了3个看守所的事实。并在众多村民作证郭庆文无作案时间的情况下,引用2位牢头“听郭庆文说,是他投的毒。”作为证言,将一位16岁少年定罪无期徒刑。

由于此案系特大投毒案,案情重大,我们多次咨询了曾经在帮助四川温江赖富元获释[见赖富元出狱警车开道鞭炮齐鸣美酒痛饮]、[6岁女童维权成功]等多起民间维权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六四天网义工律师徐某,她在详细调阅案件资料后明确告诉我们“该案侦察取证始终回避毒鼠强来源这一重要判案依据,不采纳众多村民关于郭庆文无作案时间的证词,忽视此前在当事人远在兰州就发生过投毒事件这一重要事实。且取证违法,审判过程违法,证据来源非法,是一个典型的冤假错案。”

之后,六四天网根据徐律师调查采访的原始资料为主体,率先作出了[牢头证言特大投毒案少年获刑无期]的报导,立即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多家新闻媒体原文转发了该报导。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认为:尽管郭庆文特大投毒案尚未尘埃落定,但我们深深地感谢台前幕后、体制内外朋友们付出的努力,感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在郭庆文案件中所付出的努力,正是你们的默默奉献,稳步推进了中国人权民主事业的发展。

(来源:六四天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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