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居民被重判 家人鸣冤被毒打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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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9日讯】河北法轮功学员揣翠军及陈百合于今年初遭审判,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被重判。揣与陈的家人由于最近上诉失败,到迁西法院鸣冤、要人,结果遭到公安毒打及绑架。

据明慧网2007年4月18日报导,2006年5月13日,揣翠军、陈百合等法轮功学员在渔户寨乡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到当地派出所。当地派出所伙同迁西国保大队警察朱振刚等人当晚将他们绑架到迁西城关分局,后关入迁西县看守所。他们的家被抄,陈百阁家的电脑等物品被非法掠走。在被关押期间,他们均遭到强制抽血。

证据不足 法庭重判揣翠军与陈百合

2006年6月15日,揣翠军、陈百合被检察院批捕。迁西法院于9月6日及11月10日开庭审理揣翠军等人的案件,皆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判刑。

据透露,2006年12月18日,法庭再次对揣翠军、陈百合审判,期间完全违背了刑事诉讼程序,提供了一些莫须有的假证据,没有经过当庭控诉双方指证,一个半小时就草草了事。当公诉人朱文听到辩护人(揣翠军的丈夫)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时,理屈词穷。

2007年1月10日,揣翠军、陈百合再次遭审判,法庭人员在审讯记录中故意遗漏辩护人的证词、辩护词,篡改当事人的笔录,保留甚至添加有利于判刑的部分,删减甚至篡改不利于判刑的部分,如:将“看不清”写成“是”,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被删减……。庭审中证人均未到场,证人证言也未宣读就草草收场。法庭根据这份“编造”出来的审讯记录,分别判处陈百合、揣翠军四年、五年徒刑。

2007年1月中旬,揣翠军、陈百合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

2007年4月12日,揣翠军、陈百合收到唐山市中级法院的判决书。唐山市中院在二审期间,没有再次开庭审理,只是形式上合议了一下,声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份,量刑及适用法律均无不当,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家人鸣冤遭毒打关押

2007年4月16日上午9时左右,揣翠军的丈夫揣志武、小叔子揣志刚、弟媳柴军霞和她的婆婆四人及陈百合的家属到迁西法院鸣冤、要人。此案的主审法官齐贵亮(迁西法院刑庭庭长)先是搪塞,后看家属不走,他就躲了。副庭长付国瑞又和家属见面,态度强硬,毫不讲理,吓唬家属,家属不为所动。付国瑞也溜走了。

家人又到副院长陈志刚的办公室要求解释,在审理过程中为何遗漏辩护人的辩护词,更改当事人口供,而且枉法裁判。陈志刚根本不听家属理论,口气恶劣强硬的要求家属立即走,否则就叫法警了。这时齐贵亮已经把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叫来了。

国保大队大队长朱振刚、徐志刚、王伟到法院后不由分说把揣志武从陈志刚的办公室强行拽出,之后揣志刚和柴军霞夫妇以及揣翠军的婆婆等也被拽出。其间,王伟、朱振刚下令,齐贵亮亲自下手,把揣翠军的婆婆从二楼向下拽,还把脑袋向地上按,一个法警对揣志武大打出手。

后来国保大队又来了一车人,不由分说就把揣翠军的家属向车上抬,因揣志刚不想上车,他们便踩他的脑袋,使他满嘴流血。警察还对陈百合的一双儿女下手,向车上推两个还在上学、被吓的不知所措的孩子。

据了解,警察把揣翠军家属强行送到公安局,四人被铐了一天的手铐,中午也没给饭吃。他们以所谓的“干扰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罪名,扬言要拘留十五天。现在揣志刚、揣志武和揣翠军的婆婆已被送入迁西看守所。柴军霞已被释放回家。

610以保证奥运为名 将严厉镇压法轮功

据悉,610以“保证2008年奥运”为名,一定要把揣翠军、陈百合羁押到2008年以后。知情人还透露,上周五(4月13日)中共政法委开会,政法委书记白兴源在会上扬言要严厉镇压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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