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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工务局:拆中正堂违法张贴广告 依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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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方旭台北二十三日电)中正纪念堂本馆外巨型布幔遭北市以违规广告物为由强制拆除,引发台北市与内政部营建署在认定上争议。北市工务局今天指出,市府认定巨型布幔属“张贴广告”,非营建署所称“招牌广告”,因此依北巿广告物暂行管理规则拆除,依法有据,未不当行使公权力。

建管处指出,中正纪念堂土地使用分区为特定专用区,按北巿广告物暂行管理规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经台北市广告物审议委员会通过主管机关许可者,不得设置广告物;违反者依同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主管机关得依法强制拆除。

由于北市建管处认定,中正纪念堂本馆外巨型布幔属于违规广告物,昨天强制拆除。但内政部营建署说,巨幅百合布幔不属于建筑法规定所称“招牌广告”,不得依建筑法拆除。

不过,建管处今天澄清,市府执行强制拆除于法有据,市府处分书上已载明,取缔的是“张贴广告”,非“招牌广告”。至于有关张贴广告规定,北巿广告物暂行管理规则第三、五、十一条有明文规范。

建管处说,市府执行公权力依法令规定,强制拆除中正纪念堂违法张贴广告,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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