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装修瑕疵 上海百余住户受损近两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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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报导】(据中央社记者郭玫兰上海四日电)上海徐汇区臻园“巴萨维拉”一百多家住户因开发商交屋出现装修瑕疵等问题,损失金额达人民币近两千万元,五一劳动节假期间,住户们聚集在房展会的广场上抗议。

最近还是爆发了开发商提供给民众的住宅,出现装修瑕疵、验屋流程不符合规定等涉嫌诈欺的行为。

受害者是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华发路三百三十三弄、龙吴路口的“徐汇臻园-巴萨维拉楼盘”的住户,约有一百三十九户,平均每户损失十到十七万元,总共有近两千万元的损失。

就在劳动节长假期间,上海展览中心举办“春季房产交易会”时,部分受害住户出现展会广场上,身穿背面印有“黑心徐汇臻园开发商、还我巴萨维拉装修款”的白色T恤,站立并环绕展场一圈表示抗议,直到工作人员制止才停止活动。

据当地一位住户说,他们是在去年四月以一平方公尺约一万元买下房子,今年三月底交屋时,出现开发商验房流程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住户先缴清房款,却没有完成验房程序。

住户取得的住房实际面积大于当初签订的合同面积,据规定多出来的公用面积,住户无须付钱,但是开发商还是要求住户每户多收一平方公尺的价钱,即多收了一万多元。

此外,住户发现房屋装修过程出现许多瑕疵,包括设计、材质等不符合原先住户的需求,还有些在施工中就草率交屋,房屋地板泡水等情况。

该楼盘所属开发商为上海华臻置业有限公司,住户说,他们和开发商签下了的合同,是对住户不利的“霸王条款”,合同的附件备注上提到交屋内容可能会有变化,就要以附件为主。

开发商则表示,合同正本和补充条款,要以补充条款为主。补充条款相关规定开发商提供的样品房,属于一般宣传推广及认识参考,不构成要约条件。

但是住户表示,依照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以及中国国务院审理商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相关规定,样品房与交付的商品房的真实情况必须相符合。

徐汇区华泾镇政府曾经出面帮助住户和开发商开会协调,但据住户说,当地政府认为自己仅扮演协商平台,希望住户采取诉讼途径解决,无法实际提供更多法律的援助,也无法发挥公权力来处理。

昨天开发商将一份“催告书”交给住户,声称依照合同规定,房屋再不验收,第二天有关房屋的任何风险就转嫁给业主(住户)。

上海华臻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建元接受中央社记者采访时不愿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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