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一集体地 遭私售举报4年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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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乔琪报导)河南省濮阳市孟轲乡属村民集体所有的一笔土地被非法转让,6年后一家建筑公司在该土地施工,经村民询问并且锲而不舍的追查,始知该土地早于1997年被当时的乡长贱卖,并饱中私囊,涉嫌逃漏税款并侵占巨额土地出让金,村民从2003年4月起不断向政府反映、举报,但迄今无结果。

据王庄村村长李焕增表示,该土地面积154.989亩,位于河南省濮阳市市区东北部,大庆路与北环路(丁字路)东南角市区内,性质为集体土地,归属于濮阳市孟轲乡王庄村集体所有。1997年前孟轲乡政府,以每亩8,000元的占用费占用了该154.989亩土地,临时成了孟轲乡政府砖瓦厂和渔场。

2003初春3月,村民发现该土地上有建筑队伍在施工,经上前询问,才知道施工的单位是中原油田勘探局,正在建设中勘探局宿舍楼。

在王庄村的村民代表再三向孟轲乡政府领导质询追问下,得到令他们十分意外的答复:原来早在1997 年,时任孟轲乡乡长的王顺增时就将士地转让给了濮阳市金桥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而该公司在2002年又非法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原油田勘探局。

李焕增说依濮阳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规定:处置集体土地,应当由代表村民集体意志的村民会议决定。也就是说该笔土地必须经过王庄村的村民会议同意后才能征用、转让,并且当地政府应将转让地去向、转让收益、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被征地的王庄村的村民公开。而这笔土地没有征得孟轲乡王庄村村民会议的同意,而且村民们毫不知情,所以这笔交易是违法的。

对于这笔交易是否合法,记者致电孟轲乡政府,一位职员问明来意后,称领导不在,且并未听说过本案,而挂上电话。

依“金桥集团征孟轲乡渔场土地赔偿及代缴费用明细”所载,每亩价格为8,000元,而村民查得当时的地价为21.8万元/亩,令村民生疑的是,政府以8,000元的代价向村民取得占用权,同年又以同价转让,土地转让需支付庞大的税款及各项费用,政府为何会做这笔赔本甚至倒贴的买卖,这其中暗藏了什么玄机,他们希望上级能派员彻查。

李焕增认为这起土地买卖实质上是买卖双方恶意串通,违反法定程式,涉嫌以畸形的低价转让土地逃漏国家税费,侵害国家利益,也侵害村民合法权益,是严重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撤销,并将土地归还给王庄村或将非法隐瞒的土地收入依法支付给王庄村、如涉有逃漏税费应依法追缴、部门领导对于违法乱纪者给予查处,以正国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李焕增的友人王某说,这件案子于2003年4月即向北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报,该案又层层转手,最后由濮阳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法院责由村民再举证,但因村民无调查权,无法再进一步提供新事证,所以2004年5月由法院退案不再受理。之后,他们不断向各单位反映,均没有具体结果,最后,依河南人大信访局的建议于今年4月再次向北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报,惟截至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消息。

据悉原乡长王顺增于1998年调任孟轲乡党委书记;2000年调任濮阳市华龙区财政局任局长。今年6月18日依濮阳市华龙区财政局职员电话透露,原任该局局长的王顺增已于半个月前调往区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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