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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越境捕鱼 三台湾渔船近日纷遭菲国扣留

2007-06-04 20:46 中港台时间|06-04 07: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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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行健马尼拉四日专电)菲律宾渔业暨水产资源局今天表示,从五月三十日迄今,已有至少三艘台湾渔船因闯入吕宋岛北端的领海,而遭菲国执法人员以越境捕鱼罪嫌逮捕、扣留。

渔业暨水产资源局地区主任艾逊在一份传回马尼拉总部的初步报告中说,一艘载有至少十二名渔民的台湾渔船,三十日下午在巴丹尼斯省萨布当镇伊布荷斯岛离岸约一百公尺处被捕,执法人员在船上发现多种鱼类以及海龟,确实数目仍在清点中。

艾逊说,目前暂时不能确定这些台湾渔民是否在捕鱼时被逮个正着,但是根据菲律宾渔业法,任何外籍渔船只要闯入菲律宾海域,即视同非法捕鱼。

他说明,渔业局未立即公开台湾渔船被扣的消息,以免影响警方作业,但渔业局已要求检察官展开审理的程序,以确认疑犯的责任,相关当局不久后将正式提出告诉。

此外,渔业局还于本月三日在卡加渊省渔村圣‧安娜镇沿海一带,拘捕了另两艘台湾渔船。

艾逊表示,对外国盗渔者来说,现在正是捕鱼的好季节,因此渔业局特别在盗鱼者猖獗的海域安排了数艘西班牙捐赠的巡逻舰执勤,保护菲律宾海洋资源。

渔业局并未公开这三艘台湾渔船的船名。

巴丹尼斯省和卡加渊省位于菲律宾北部,与台湾隔海相望,不时传出台湾东港渔船越境被捕的消息。根据渔业局纪录,今年迄今已有至少八艘外籍渔船因越境捕鱼被扣,其中多为台湾注册渔船,相关案件多已进入司法程序。

菲律宾渔业法规定,外籍渔船只要进入菲国海域,即视同非法捕鱼,违法渔民可被科以十万美元罚金,并没收渔获、捕鱼器材及渔船。此外,渔业局也有权征收最低五万美元、最高二十万美元的行政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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