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徐中雄:债清条例是金融改革重要一环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6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八日电)力推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的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徐中雄,今天在立法院三读债清条例后说,推动自然人破产法绝非鼓励民众借钱不还;相反地,欠钱一定会还,并约束未来银行在销售消费者金融业务能更谨慎,“债清条例是金融改革重要一环”。

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明定卡债族得申请破产及声请重生。适用债清条例对象为欠下消金债务总额在一千两百万元以下者,以现在约五十万名卡债族扣掉已于去年进入银行公会协商平台的二十二万人,约有二十八万人受惠;自宅条款受惠者约为五万人。本法明定“日出条款”,最快九个月后适用。

同样力推债清条例三读的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郭林勇(不分区)说,债清条例绝对不是让卡债族欠钱不还,而是提供一个还钱的可能,希望背负债务卡债族的亲友都能支持当事者,尽量利用协商机制还债;但他也劝银行,面对此法应有一颗宽厚的心。

徐中雄(台中县)晚间受访时指出,债清条例是非常有急迫性、健康且具正当性的法;但债清条例面对的却是一个非常不健康、体质不佳但财大势大的银行。

他表示,考量到同时扛着房贷的卡债族不过五万人,在银行公会坚持要删除“自宅条款”的情况下,顾全多数能受惠的卡债族,同意由法定变为约定。就算只把自宅条款纳入购屋定型化契约中且回溯既往,但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对银行与卡债族仍有强制性。

另外,关于债清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除非因不可归责于己之事由,致履行显有重大困难者,否则已协商成立的卡债族不得声请更生与清算。

徐中雄说,去年加入中华民国银行公会办理消金协商机制并协商成功的卡债族,约有二十二万人;但其中约有五万人是在极严苛条件下妥协。因此,未来这五万人若经法院裁定因不可归责于己致履行显有重大困难,就能加入债清条例适用。

徐中雄表示,银行放纵消金业务致生为数众多的卡债族,债清条例除给与卡债族退场机制,银行也将严格管控消金业务,是金融改革的重要一环。他不讳言,债清条例一定会冲击到一些体质不健全的银行,但相信银行未来势将自我约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