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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四监所人员受贿 包庇周正毅被判刑

2007-08-12 04:24 中港台时间|08-12 01: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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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2日讯】8月10日,四名上海监所工作人员以受贿罪被一审判处徒刑,法院指陈该四名被告在原上海书记陈良宇包庇的商人周正毅的服刑期间,违规包庇周正毅。

据南方日报报导,在周正毅2003年至2005年被羁押及服刑期间,上列监所人员违规给予其照顾、为其传递信件、虚报考核材料等,并为此收受钱财。其中上海市看守所原所长黄健单独和伙同其妻吴伟平收受钱财40余万元;提篮桥监狱五监区原教导员傅克琥收受奇瑞轿车一辆,价值7.7万余元;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原狱政管理一处处长、刑务部部长王争鸣收受钱财4.1万余元;提篮桥监狱原教导员俞金宝得以介绍其妻承接周正毅亲属住宅装潢工程牟利。

2003年9月,上海农凯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周正毅因涉嫌犯罪被逮捕。次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三年。折抵判刑前羁押时间,周正毅于2006年5月刑满释放。在周正毅被羁押及服刑期间,上海市看守所原所长黄健等监所管理人员,利用各自职务便利,违规给予周正毅照顾、为其传递信件、虚报考核材料等,并为此收受钱财。

黄健被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黄健之妻吴伟平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傅克琥被判有期徒刑2年;王争鸣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俞金宝被判有期徒刑2年。傅克琥、王争鸣被认定为自首。

2007年1月21日,周正毅在出狱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因涉嫌行贿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逮捕。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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