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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工程污染防制设施率先纳入工程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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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县二十六日电)行政院环保局推动营建业主将营建工地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纳入工程设计并编入预算,列为工程验收项目,高雄县政府水利局、台电公司南区施工处及交通部公路总局第三区养护工程处等单位已率先配合施行。

高雄县政府环保局表示,依“营建工程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规定,各级营建工地须设置工地围篱、洗车台、防尘网、车行路径铺面等污染防制设施。营建工地污染主要原因之一为营建业主未在工程设计及经费中编列空气污染防制措施,导致工程承包商不愿在原工程合约外,设置相关防制设施。

县府环保局表示,以两点四公尺工地围篱为例,每公尺单价约新台币一千五百到两千元间,如设置一百公尺须耗费新台币十五万到二十万元间,如合约无特别规定,工程承包商自然不愿意“额外”花钱设置,造成的结果就是空气污染。

县府环保局今年初推动公共工程将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纳入工程设计并编列预算,从“源头”使工程承包商愿意设置污染防制设施。

县内重要工程发包单位的县府、台电公司、公路总局、自来水公司、电信局、各乡镇公所,因营建工程管理办法处罚对象为营建业主而非工地的承包商,所以县府环保局希望县府、乡镇市公所等公共工程业主尽速调整工程设计及经费编制方式,将应设置的空气污染防制设施逐项纳入工程设计及验收项目,避免每年发生县府环保局处罚县府及乡镇市公所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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