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折磨致死法轮功学员遭公安强行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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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沈周综合报导) 2007年8月8日,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强行火化法轮功学员王敏丽的尸体,王的家人发现她的尸体伤痕累累面目全非,怀疑她是被折磨致死。

火化当天通知家属 准备抓捕法轮功学员

8月8日,吉林市公安通知王敏丽的家人,当天火化她的遗体,而且提前警告,如果家里有修炼法轮功的人不准参加,否则当场抓捕。公安为此出动了一百多名警察,做好了抓人的准备,因此王的家人没有通知任何法轮功学员到场。

遗体面目皆非 公安不允许家属靠近

王敏丽的哥哥买了寿衣和各种葬品,但是当他们见到王敏丽的遗体时,公安根本不允许家人靠近,而且王敏丽的寿衣已经被穿好。

王敏丽的家人发现,她死时的面目表情非常痛苦,牙齿全部松动,支到嘴外,嘴角留有血迹,遗体旁扔着带有血迹的卫生纸,脸瘦的只剩一条条,已很难辨认是王敏丽,一个好端端的一百二十多斤体重的她看上去只剩五、六十斤。

王敏丽的儿子不顾一切的闯到妈妈遗体旁,抚摸着她妈妈的脸泪如雨下,强忍着不哭出声来。家人告诉他不要把泪流到妈妈身上。家人都泣不成声,她的姐姐哭的已无法坚持。

两万元“封口费”

事后,吉林市公安写了一份协议,答应给王敏丽家属两万元人民币,并告知家属不准乱说,协议上写着“有病自然死亡”,两万元人民币是给予困难补助,钱在律师手中。

三个月折磨致死

今年3月15日,王敏丽遭到当地公安的非法抓捕,家人不断去要人,警察说她在里边很好,给她吃小锅,不会有问题。可是仅隔三个月,端午节那天(6月19日)家里突然接到电话通知王敏丽已经死亡。王敏丽的姐姐接电话时痛苦不已,边哭边责问说:“昨天星期二你们还提审王敏丽,怎么今天星期三就突然死亡,你们是怎么把她折磨死的?”

给家人施压 强制火化尸体

王敏丽死后,家人要求请法医验尸,吉林市公安说验尸可以,但必须是由他们找法医鉴定,还需要交4至5千元钱,家人不可以自己请法医。家人说那样我们就不验了,我们花钱拿到的只能是假证。验尸时,四五十警察围住不让家人靠近王敏丽的遗体。

在保存遗体期间,公安不断给王的家人施加压力,王敏丽的哥哥在一家药厂任厂长,参与非法绑架她的公安人员都兴泽和各个有关部门疏通,用各种手段施压,如无理的税收、无理的各种检查刁难等等,迫使家属同意把王敏丽的遗体尽快火化,以销尸灭迹。

公安日复一日的骚扰使王敏丽的哥哥再无法承受,只好痛苦的答应了,事后自己跑到松花江边哭泣。

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酷刑折磨

今年3月15日下午,王敏丽被以吉林市昌邑分局国保大队都兴泽为首的公安绑架,后被劫持到吉林市越山路警犬基地。在警犬基地遭到国保警察的毒打和酷刑折磨,曾被灌多瓶芥末油,公安竟然还将一瓶芥末油倒在王敏丽的眼睛里,导致王敏丽一只眼睛失明,一条腿被打折。

之后公安把王敏丽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由于伤势过重,王敏丽已基本失去自理能力,但看守所警察仍欺骗家属说人挺好的。直至2007年6月19日下午两点左右,看守所警察发现王敏丽已经不行了,才匆忙将王敏丽送往距看守所很远的二二二医院“抢救”,在途中王敏丽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三岁。

据知情人说,在端午节前一周,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王敏丽的号里,狱警调进两个吸毒犯人,对王敏丽进行迫害,当时王敏丽除了其他伤痛外,已经是呼吸困难了。在这种状态下,两名吸毒犯把王敏丽拽进厕所里往身上泼了几大盆凉水,之后拖回监室又用脚踩王敏丽。

曾多次遭受残酷折磨

2001年2月18日,王敏丽遭到吉林市龙潭区公安分局和榆树街派出所的非法绑架。在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狱警带领刑事犯人对她进行拳打脚踢,多次毒打后导致王敏丽双耳膜穿孔,听觉器官一直未能恢复正常。

之后,王敏丽被非法判劳教一年,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脱光衣服在通风的走廊里挨冻,用皮带和棍棒毒打全身,用电棍长时间电击。在王敏丽生命垂危时,劳教所为逃避承担死人的责任,才将奄奄一息的王敏丽送回了家。

2003年5月13日,王敏丽第二次被以都兴泽为首的公安绑架迫害,身体遭受到更严重的创伤,被迫流离失所。

公安转移其他法轮功学员

据悉,近几日,由于王敏丽被迫害致死,许多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到看守所要人,吉林市公安人员把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学员都转入到永吉县口前强制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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