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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访台 陆委会:可受访问不可募款

2007-08-31 20:03 中港台时间|08-31 07:1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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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31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九月初美国NBA湖人队巨星小飞侠布莱恩和中国移动长城,火箭队的第一中锋姚明将陆续访台。不过,陆委会表示,由于姚明大陆籍的身份,必须遵守大陆专业人士来台许可办法相关规定,在参与专业活动期间,可以接受媒体访问,如果要举行记者会,必须和专业活动结合。同时,依法也不得举行募款活动。

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表示,姚明是以专业人士的身份来台,依照“大陆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只能从事单纯的体育活动。因此,原本主办单位安排姚明九月七号抵达台湾的第一天就举行记者会,和相关的规定不符。

而原本主办单位安排姚明参加募款活动,刘德勋认为,这也不符国内的法。

刘德勋指出,姚明在台湾参加活动期间,如果有媒体发问,姚明当然可以回答,不会发生像超女李宇春到了台湾却无法开口的窘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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