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颁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掌审批活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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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6日讯】(希望之声记者秦越,李明报导)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上月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内容详细规定活佛转世三条件、审批条件与违法处罚规定。评论家认为这个信仰无神论的共产党审批活佛,荒唐可笑。〔录音〕

七月十八日悄悄颁布的《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规定活佛转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转世活佛的审批权在省,自治区政府,国务院或者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没有经过政府审批的活佛,被视为无效和非法。

北京人权活动家胡佳夫妇都是佛教徒。胡佳说,由信仰无神论的共产党来审批和管理西藏活佛,凸现荒谬逻辑。中共当局从此可以明目张胆的控制藏族各个寺庙,以自己的好恶来确定活佛。这个规定是在灭绝和割裂藏传佛教。

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的一大信仰特色,现将宗教事务法规化,当即引发大陆不少信众的不满。8月1日在当地一个赛马节举行的时候,来自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的一名50多岁的藏民,发表要求达赖喇嘛返回西藏的言论。警方将其逮捕,引发其它藏人抗议。警察鸣枪示警,驱散民众,并又逮捕了20多人。

活佛转世,由于事涉宗教事务的极度敏感,以往北京当局总是避免对活佛转世作出明显的直接干预,尽管12年前曾经发生达赖喇嘛与内地中央政府各自认定班禅喇嘛转世灵童的争拗,北京当局亦一直没有要求活佛转世必须经各级政府批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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