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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民最有钱 可支配所得平均多1.3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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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2日讯】(据中广新闻林丽玉报导)台北市主计处今天公布,北市95年度平均每家户的可支配所得,统计结果,台北市去年平均每户所得为126.24万元,是各县市之冠,平均储蓄金额则有31.71万元。至于物价上涨,台北市平均每户消费支出为94.53万元,比前一年增加0.84%,而家庭消费结构,其中仍然以房租及水费占26.68%最高,其次为饮食费占21.05%。

台北市主计处表示,北市95年度的平均家户可支配所得为126.24万元,平均每户每年储蓄额为31.71万元,比前一年增加了6.21%,至于台北市民每年把钱花到哪里去了?主计处也统计,台北市民的消费支出,平均每户每年花费94.53万元,比前一年增加了0.84%。其中20%较高所得家庭,每户每年消费金额为143.96万元,20%较低收入的家庭,一年则只有花费47.89万元,之间相差了将近百万元。而家庭消费结构,仍然以房租及水费占26.68%最高,其次为饮食费用,占了21.05%。

如果再与台湾其他县市比较,台北市每户家庭的可支配所得,相较于高雄市97.01万元,多1.3倍,如果与台湾地区平均家庭可支配所得比较,则是多了1.38倍。至于台北市的贫富差距,依照可支配所得高低分五等分,95年20%较高所得家庭,平均每户有4.12人,2.09人就业;20%较低收入家庭每户2.07人,却只有0.54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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