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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说Google街道地图可能违反加隐私法

2007-09-13 09:08 中港台时间|09-12 20: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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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章君宇多伦多十二日专电)加拿大隐私法专员史达德塔特今天表示,Google新推出的城市街道地图可能违反加拿大隐私法,她已去函要求Google注意。

Google新推出的城市街道地图不但有城市街道的放大照,同时连街道上行人的面貌亦可清晰辨认。目前、Google城市街道地图服务已包括九个美国城市。

史达德塔特表示,她已于八月初致函Google,希望Google能提供有关新服务“城市地图”更详细资料。她并提醒Google,此一服务若未经修改而登陆加拿大,有可能触犯加拿大隐私法。

Google加拿大城市地图服务的合作伙伴为Immersive Media。加拿大Immersive Media承认,该公司已应Google 要求,拍摄了加拿大主要城市的街道地图。

加拿大隐私法规定,商业机构在未获得当事人同意下,不得公布客户个人资料。史达德塔特表示,Google新推出的“街道地图”中的行人面貌由于清晰可辨,已属个人隐私范畴。而且、这些行人照片显然是在当事人不知的情形下拍摄。

史达德塔特表示,如果Google此一新服务在加拿大推出,显然会触犯加拿大隐私法。

Google发言人表示,Google将会遵守当地国的法律。发言人并未明白表示该公司是否会将新服务扩及加拿大。

史达德塔特表示,虽然在Google街道地图中出现的人们,可以要求Google将他们的照片剔除,但即使这样做仍不合乎加拿大二零零四年制定的个人资讯保护法。

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发言人麦凯表示,从加拿大的观点而言,只要有人看见自己照片出现在街道地图中,并认为对方已侵犯到了个人隐私,那么即使对方剔除照片,违法行为毕竟已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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