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6月13日报导】(中央社旧金山十二日法新电)面对欧洲联盟要求保护线上隐私权的主张,知名线上搜寻引擎业者Google今天承诺,有关使用者利用网路搜寻的相关隐私资料将只保存十八个月。
Google全球隐私顾问佛莱谢今天晚间公布一封他寄交设于比利时欧盟资料保护工作组的信函,其中指出,Google的政策已经改变。
欧盟资料保护工作组曾经要求Google,就其不遵守去年十一月在伦敦通过的“保护隐私权与搜寻引擎决议”一事提出说明。
这项决议要求搜寻引擎业者,在使用者上网连结搜寻功能结束后,除非获得使用者同意,否则搜寻引擎业者应清除连结用户的隐私资料。
Google三月间宣布汇编使用者匿名资料十八到二十四个月的政策,欧盟资料保护工作组认为Google违反欧盟规范。
佛莱谢在信中写道:“Google是一家美国公司,遵循美国法律;但我们也是一家全球性公司,在欧洲以及世界其他各地都有业务,我们认同有必要遵循业务所在国家的法律”。
“考量欧盟资料保护工作组所关切的事项后,我们在此宣布一项新政策,匿名保存使用者登录资料十八个月”。
Google表示,为了保护主电脑系统免于受到攻击、网路诈欺、以及骇客入侵,Google必须保存使用搜寻功能者及其网路浏览资料,这也在于改善对使用者的服务,并符合出现执法状况时的需要;立即清除资料无法服务网路客户,也侵害Google许多应有的法律和道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