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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酒驾新法今公布 台警政署周五起扩大执法

2008-01-02 21:51 中港台时间|01-02 09: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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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讯】(据中广新闻报导)立法院去年底三读通过“刑法”第185条之3修正案,总统在今天公布实施。警政署指出,为反应民众对酒后驾车“零” 容忍要求,警政署将从周五起(1月4号),办理“全国同步扩大取缔酒后驾车专案勤务”,宣示警察机关落实严正执法之决心。

警政署指出,其中关于酒后驾车触犯刑法“公共危险罪”部分,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55毫克者,原本的九万元罚款将提高到十五万元,同时还可能面临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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