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判死请求刑前结婚 难倒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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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5日讯】山东省苍山县一对情侣因为抢劫,杀人等罪名被双双判处死刑。这对“同居男女”得知被判处极刑后,竟然提出了一个罕见的“请求”——在被执行死刑前,批准他们领取婚姻登记证书,并举行婚礼。这一要求却让当地的司法人员们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

一对情侣的末路人生

据正义网1月24日报导,三年前,刚满19岁的山里姑娘裴景彩,怀着对外面世界的憧憬和好奇,来到几十里外的山东省苍山县城,几经努力找到了洗车挣钱的营生。2005年初夏,裴景彩认识了一个经常洗车的青年贯晓军。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他们相爱了,并开始同居。

随着对贯晓军的了解,裴景彩渐渐了解到这些车“来历不明”,但为满足心里的虚荣和已经习惯了的舒适生活,裴景彩毅然当起了帮凶。

2005年7月22日下午,他俩来到苍山县向城镇,瞄准了一辆灰色长安“新星牌”出租车。当出租车行至苍山县农场附近时,贯晓军用锋利的刀子逼司机停车,裴景彩则拿出绳子套上了司机的脖子。一个多小时后,这名司机被活活杀死。

就在苍山县专案组在全县范围内排查“小耳朵”男子(贯晓军)、黄发翘嘴女子(裴景彩)时,7月28日上午,贯、裴二人又伙同他人窜至辖区兰陵镇,将一辆桑塔纳出租车租走后抢劫杀人。

此时,苍山县周边的临沭、平邑、郯城和罗庄等县区公安机关相继向苍山县公安局通报了多起类似出租车抢劫案件。

2005年8月初,涉案的13名主要成员相继落网。2007年1月23日,临沂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贯、裴二人同被判处死刑。贯、裴两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同年8月,山东高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此案正在死刑二审复核中。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5年5月至同年7月,被告人贯晓军、裴景彩等13人交叉结伙,共作案12起,抢劫汽车10辆、摩托车2辆等,折合人民币27万余元,抢劫中致二人死亡,两人受伤。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请求”

2008年年初的一天上午,当驻所检察官与贯晓军谈话时,贯晓军突然向检察官提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要求”。贯晓军真诚地表示,自己对死刑二审改判的结果不抱任何希望,为了有一个夫妻名分,他请求有关部门批准他与一同羁押的裴景彩在被执行死刑前领取结婚登记证书,成为一对合法夫妻。据称,裴景彩也向检察官表示了同样的意见,愿意成婚。

由于事件及其特殊罕见,而这一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请求”难住了当地的司法人员。何去何从,有关部门正在磋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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