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跳水队领队被举报私吞百万奖金

人气 1
标签:

【大纪元10月26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近日,一篇关于清华大学跳水队总教练于芬写信检举中国跳水队领队周继红侵吞奖金的博客文章成为网络热点新闻。于芬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篇博文的内容基本属实,她准备进一步向中央纪检部门递交举报材料。

曾任国家跳水队执行教练的于芬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写那篇博客的人是谁”,但她的确在今年1月28日向国家体育总局递交过一封检举信。于芬表示:“在递交了举报信等待了数月之后,我却没有等来想要的结果,体育总局、纪检委未对奖金事件进行回应。奖金是国家给予我付出的肯定,任何人没有权力侵占。如果不合理解释,我将向国际社会揭露这些黑暗面。”

网友公开的这封检举信中称,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及何姿等七名队员都曾是于芬的弟子,根据相关规定,教练员带一名运动员满四年,在该运动员离开后的两年内教练应享受同等奖励,两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比例发放奖金,但于芬只拿到了不到百分之十的奖金。并质问跳水队负责人周继红自己近十年的奖金到底报给谁而又最终落入了谁的手中了呢?

检举信说,2000年悉尼奥运会结束之后,湖北省对夺得女子3米板金牌及3米板双人银牌的伏明霞进行了奖励,按理,于芬作为伏明霞的主管教练,也同样会有奖励,湖北体育局回答:“于芬的奥运会奖金全部交到了国家队领队周继红手上。”2000年悉尼奥运会湖北给予教练的奖金是:金牌30万元,银牌20万元!

虽然检举信中于芬并没有给出自己未能拿到的奖金究竟是怎样一个数额,但她表示:“近十年来,按照有关规定,作为他们的教练,我理应享有相当数额的奖金,累计下来已达几百万之巨。”但于芬自称总共只拿到15.7万元。

于芬强调,她所做的一切绝不是与谁有个人恩怨,而是正当权益的反映。她还表示,关于自己反映的问题,她已经聘请了相关的法律顾问,自己一定要得到满意的答复和结果。

两个湖北女人的PK

同样来自湖北的于芬与周继红,在跳水界都有“铁娘子”之称。两人不但没有同乡的情谊,反而在十几年前就结下了梁子。

由于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带出冠军伏明霞,于芬师凭徒贵,升任国家队教练。周继红为奥运冠军出身,退役后直接进入国家跳水队管理层。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后,尽管中国跳水队获得了3枚金牌,但传出总教练徐益明造成国家队内人际关系紧张,于芬“排挤了所有女教练”的说法,国家体委高层决定让徐益明、于芬下课。1997年,于芬成立清华跳水队,周继红接手国家队。

2008年1月15日,于芬表态希望重返国家跳水队,但随即遭到游泳中心拒绝。2008年3月,于芬在接受采访时称周继红克扣其奖金数百万元。对此,游泳中心发表声明,声明指出,于芬的言论损害了跳水队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构成了对个人的人身攻击。

“有才能的教练进不了国家队”

于芬表示,近年来优秀的高水平教练一直都很难进入中国跳水队执教。于芬介绍,近10年来,包括徐益明、张挺和她本人这样能培养出奥运冠军,却不受中国跳水队重用的教练有四、五人,这些教练要么窝在地方队,要么远走海外。目前中国跳水队教练组成员中,仅有极个别教练的能力堪称高水平。

据中国跳水界一名资深人士介绍,现在的国家队中,有的教练年龄到了60岁,在体力、精力不济的同时,执教的思维方式也已落伍;有的教练基本没有培养过世界冠军的经历,也没有得到相关的指导和培训,却能执教主力队员;中国跳水队总教练一职空缺了近10年,却由几乎没有任何教练工作经验的周继红以领队的身份统领全队,这在全世界的跳水队以及其他各项目的国家队中都是极其罕见的现象……

中国跳水队教练员一直未按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竞聘上岗,跳水界也逐渐产生这样一种议论:中国跳水队有关负责人不是唯才是用而是任人唯亲。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大陆多家银行招聘“催收人才” 被指招打手
海银财富爆雷716亿资金蒸发 学者:监管何在
与火车相碰 黑龙江、河南两起事故致7死3伤
长春威卡威工人连续多日维权 抗议搬迁赔偿不公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