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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爆争议/拥建筑师资格 议员标得市府扩大内需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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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唐在馨/台中报导〕建筑师并非营利事业,因此具有建筑师资格的议员,能够为市府规划公有市场?

刘国隆搬法令认不需利益回避

台中市扩大内需方案中,有项“公有市场整修工程”规划设计案上网招标,结果由“刘国隆建筑师事务所”以近八十万元得标,市府相关单位为之傻眼,因为刘国隆就是台联党籍市议员,担心涉及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包括台中市府多名官员、甚至议长张宏年都出面“劝退”,但均被刘国隆引据法令拒绝,政风室只好行文法务部寻求解释。

台中市府行文法务部寻求解释

对于自己需不需要“利益回避”?台联议员刘国隆昨天表示,反正他尚未正式接下该案件,法务部说不行、他就不接。而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系民国八十九年7月12日公布,很多人只注意“当事人及配偶”,但事实上,二亲等以内亲属都包括在内,有人的妻舅、女婿都承揽县市政府乃至中央政府的相关工程、业务,如果全面追查,“很多人都会有事”。

市府该项公有市场整修工程,工程款三千万元,目前发包规划设计部分,发生刘国隆建筑师事务所得标情形,市府经发处长朱蕙兰说,的确有人质疑利益回避的问题,站在经发处立场,该案属扩大内需案,有时效性,只盼早点解决,案件才能推动;而除了经发处外,包括政风室、法制室,甚至议会大家长张宏年都曾出面希望刘国隆“自行撤标”。

但刘国隆并不愿意,他引据法令表示,第一,该案属中央政府扩大内需案,所有预算并不经过台中市议会审查,他虽担任市议员、但并非监督者;第二,依据该法令第九条的文字,规定公职人员或其关系人不得与受监督的机关为买卖、租赁、承揽等交易行为,而他只是代为“规划”,并没有“动工”,因此是劳务委托、并非承揽。

而同一法源的第三条相关条文中,也规定公职人员之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家属、公职人员之二亲等以内家属,担任负责人、监察人、董事及经理的营利事业,也在必须回避的范围;但刘国隆引用所得税法,强调律师、会计师、建筑师、技匠、医师,并非“营利事业”,因此不在规范之内。

刘国隆表示,该案只有近八十万元经费,他根本不可能“赚钱”,但因牵涉台中市许多老旧市场,他因对老旧市场有感情及使命感,才决定投标。

市府政风室表示,由于刘国隆系正式引据法令提出疑义,因此市府已行文法务部寻求解释、做为该案是否通过的依据。不愿具名的市府官员则表示,该案除了法律面外,也有道德面的问题,如果依法论法,不论该案是否通过,未来恐怕都会衍生不少问题,法务部怎么解释?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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