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获罪” 作家陈道军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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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讯】四川成都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作家陈道军三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陈道军是在今年五月被拘捕的。据他的妻子透露,陈道军被捕五天之前曾经参加示威,抗议在成都附近的彭州兴建污染环境的石化项目。

据BBC消息称,现年40岁的陈道军,今年三月西藏发生骚乱后曾经撰文,声援藏民维护自己的权利,谴责北京当局的镇压。 2008年5月9日,成都公安局以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拘捕陈道军。11月5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陈道军的辩护律师朱久虎说,星期五(11月21日)的宣判过程不到半个小时,陈道军的三篇文章在法庭上作为他攻击中国共产党的证据。 美联社引述朱久虎律师的话说,“在我看来,他只是批评共产党,他从来没有说过要推翻共产党。”

中共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直以来引发很大的争议,被批评者认为过于空泛。近年来,人权活动人士胡佳、律师高智晟等人都因此罪名被判刑。

陈道军被宣判后,记者权益组织“无国界记者”发出呼吁,要求中共释放陈道军。“无国界记者”说,陈道军因言获罪,他只是表达了对北京当局的意见。这是成都法庭自黄琦之后,判处的第二名网络作家。

该组织表示,这样的方式监禁网络使用者,再次显示中共根本不能面对批评。

此次作为公诉人的检察院没有出庭,据说是因为法院没有接受他们对陈道军提出的“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指控,而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

对此,朱久虎表示,法院对此没有说明理由,只说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不当。应该说是有一定的好处,不管怎么说法院否定检察院的指控罪名,从司法角度来说就是一种进步,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否定检察院的指控这已经是很有勇气了。

据李先生说,公诉人是对法院更改罪名不满而拒绝出庭。他说:“当时那个检察官是四川省非常出名的十佳杰出的公诉人,他没脸面,法院没有采纳他的意见,连他的罪名都改了,我们就是这样认为的,法院受地方政府的干扰,必须要判陈道军。”

此外,陈道军的另一位本地律师向阳也没有出庭,据朱久虎说,因为向阳接手陈道军的案子而被四川当地司法机关审查。

朱久虎说:“前三,四天我在北京,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受到审查,昨天他又给我打电话说今天他要到司法局接受审查,所以他可能就出不了庭了。”

据了解,向阳在接受该案后即受到当地司法机关的压力,因此,在5号开庭时,他没怎么说话。

朱久虎认为这是很严重的问题。他说:“如果说律师接案的权利都没有了,律师法赋予了律师很多权益,连律师的权利都受不到保障的话,那么普通公民的权力能受到保障吗,他就接了这个案子就要受到审查,你说中国的法制还怎么发展。”

参加旁听的陈道军一位李姓朋友说:“整个过程陈道军很冷静,很沉着,很佩服陈道军很有骨气,而且精神面貌很好,这对他的父母亲是一个安慰。”

李先生讲,陈道军有一个10岁的儿子非常懂事,学习也非常好,而他的父母身体都不好,老人家在庭上忍不住老泪纵横,几乎要崩溃了,陈道军的家庭比较困难,他母亲前年听说是癌症开了刀,他的父亲也是残废,左脚开了七次刀。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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