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举行反23条立法大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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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叶颖诗、安琦澳门报导)澳门民间团体“民主起动”主办的“反对23条立法”大游行,11月23日下午3时由黑沙环三角花园出发,游行人士于下午5时在政府总部门前递交信件后和平散去。参与游行的包括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香港四五行动和社民连成员,以及澳门政界和学界人士约有100人。

这是2005年5.1游行、澳门警方开枪以后,首次有香港知名人士顺利进入澳门参与游行活动。游行人士沿路高喊:“专政新恶法,人人得以‘诛’之。港澳人民大团结,打倒恶法23条”等口号。

发起“澳门反对第23条立法大游行”的澳门“民主起动”负责人利建润表示,2003年7月1日香港50万市民上街游行成功迫使港府搁置对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今天这条严重侵犯人权的条文在澳门“借尸还魂”,澳门政府只给短短一个月咨询期,就想尽快把这条“国安条例”完成立法。

他说:“国安条例”有关煽动叛乱、窃取国家机密及预备行为最为危险,存在大量灰色地带,极容易出现政治审查及以言入罪的越权行径,严重损害澳门人权。

利建润还透露,不停受到有关人士的劝阻,要求他取消游行。有人更提出免费请他去南韩旅行,以换取他取消游行。他即场展示上面印有他名字的南韩旅行团的报团纸。

他又指,澳门法律明确订明游行和集会示威不需要当局批准,只需要通知民政署,但现在警方尚且任意阻挠游行,警告游行人士游行为非法行为,如果23条成功立法,警方将可为所欲为。

香港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汤家骅22日前往澳门参加第23条立法交流活动时,一度被海关扣留,利建润认为,该宗事件反映出澳门政府担心汤家骅将参加23日的大游行。


反对23条立法的游行队伍由澳门黑沙环三角花园出发。(摄影:许侠/大纪元)


参与游行的包括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香港四五行动和社民连成员,以及澳门政界和学界人士约有100人。(摄影:许侠/大纪元)


澳门立法会议员吴国昌(右一)和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右二)及澳门工会代表伍锡尧在澳门政府总部前,游行结束后握手。(摄影:许侠/大纪元)

游行约有100人参加,主要以年青人为主,其中不少为澳门的大学生和中学生,还有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香港民主人士古思尧、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龙纬汶等8人到场声援游行人士。游行人士多穿上黑衫,亦有人戴上口罩,象征他们忧虑23条立法后可能被以言入罪。

梁国雄指出,香港市民当年反对23条立法的抗争,刚开始的规模亦很小,只有100到200人参与。他又指:“港澳是一衣带水,唇齿相依,大家受恶法所压迫,香港哪有自由,我们都是中国人,国安恶法已经令13亿的同胞在大陆受苦,我们不会让它在香港和澳门恶斗。”

曾被澳门当局拒绝入境的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对今次可以顺利入境不感到意外。他说,若港人到澳门声援游行被拒绝,就反映澳门当局并非真正咨询。

参加游行的澳门高等校际学院讲师钟先生指,23条会影响学术自由和交流。他指出,当邀请外地的学者来澳门讨论一些较为敏感的话题,如西藏独立、台湾独立等问题时,如果学者的思想比较前卫或者和其他人的想法不一样时,会否构成犯罪?

作为教师,钟先生亦担心23条对学生和澳门下一代的影响,不希望澳门变成一个让讲真话和推动国家发展的人会变成罪犯的地方。

不愿透露身份的澳门的新闻工作者则称,23条会影响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由于当局无明确界定,当处理一些新闻事件时,如果不知道能不能做,就宁愿不做。”

参加游行的澳门立法会议员吴国昌指参加游行的目的是支持表达不同的意见。他说:“现时澳门的主流媒体一面倒表达支持和效忠的声音,在主流媒体太封闭的情况下,市民只能用社会行动的方式去表达不同的意见。”

对于原定于22日下午举行,由澳门4间大专院校学生会(包括澳门大学学生会、澳门科技大学学生会、澳门高等校际学院同学会及澳门理工学院公共行政高等学校学生)合办的关于23条的研讨会,于20日,突然发出声明,指场地未能配合,所以活动取消的事件,吴国昌在个人网站上指出,在活动筹备时,各校方不断对活动的举办过分“关心”,造成学生的严重压力。受压学生担心因活动而被校方开除学籍,更担心会被政府人员跟踪及窃听,还经常收到不明来历的电邮及电话,而决定取消有关研讨会。令人不禁发问,不明来历的人是如何取得学生的联络资料?

吴国昌表示,各方压制学生及学生团体的言论和活动自由,禁止公开讨论23条。令人不禁感慨大学的自主权都被抑制,何况是澳门人的言论自由?大学生举办的学术讨论会,竟然会受到政府、校方和不同部门的打压。23条尚未立法,言论自由已被禁止,大家不能再沉默了。


梁国雄指出:“港澳是一衣带水,唇齿相依,大家受恶法所压迫,香港哪有自由,我们都是中国人,国安恶法已经令13亿的同胞在大陆受苦,我们不会让它在香港和澳门恶斗。”(摄影:许侠/大纪元)


龙纬汶指出,今次澳门行政长官何厚铧立的23条是用中共最初的版本的,而03年推出的版本是在中共原先的版本上已修改了40%,现时讨论的“预备行为”,其实在03年6月交给香港立法会时已经没有了。所以这条法律比2003年6月时的香港23条更加恶劣。(摄影:许侠/大纪元)


古思尧说,今次顺利入境澳门,并不表明澳门政府开明,可能给他们入境有其它不得而知的企图,或者是受到其它方面的压力,或者是因为还在咨询期,若将香港人士拘押不给入境,那么在全世界面前会暴露它的真面目。(摄影:许侠/大纪元)

澳门政府于今年10月22日就基本法第23条“国家安全条例”的立法展开咨询,并将于11月30日结束,期望能在明年通过立法。有澳门市民批评政府的立法咨询期太短,条文内容不清晰,担心容易误堕法网。

澳门政府的咨询文件建议,如果触犯叛国、分裂国家和颠覆中国政府罪行,可判监15至25年;触犯煽动叛乱罪行,可判监1至8年;触犯窃取国家机密罪,可判监1至8年或5至15年;至于触犯窃取、刺探或收买国家机密罪,若导致危及国家安全,可被判刑2至8年。

警方本来只批准游行人土派5名代表前往政府总部铁栏杆前递交请愿信,其余人士只能在湖畔等候,最后在游行人士强烈要求下,允许所有游行人士前往位于对面马路的政府总部。这是自1999年12年20日后,抗议人士首次成功迫使澳门当局让全体游行人士前往政府总部铁栏杆前递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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