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舉行反23條立法大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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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葉穎詩、安琦澳門報導)澳門民間團體「民主起動」主辦的「反對23條立法」大遊行,11月23日下午3時由黑沙環三角花園出發,遊行人士於下午5時在政府總部門前遞交信件後和平散去。參與遊行的包括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香港四五行動和社民連成員,以及澳門政界和學界人士約有100人。

這是2005年5.1遊行、澳門警方開槍以後,首次有香港知名人士順利進入澳門參與遊行活動。遊行人士沿路高喊:「專政新惡法,人人得以『誅』之。港澳人民大團結,打倒惡法23條」等口號。

發起「澳門反對第23條立法大遊行」的澳門「民主起動」負責人利建潤表示,2003年7月1日香港50萬市民上街遊行成功迫使港府擱置對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今天這條嚴重侵犯人權的條文在澳門「借屍還魂」,澳門政府只給短短一個月諮詢期,就想盡快把這條「國安條例」完成立法。

他說:「國安條例」有關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及預備行為最為危險,存在大量灰色地帶,極容易出現政治審查及以言入罪的越權行徑,嚴重損害澳門人權。

利建潤還透露,不停受到有關人士的勸阻,要求他取消遊行。有人更提出免費請他去南韓旅行,以換取他取消遊行。他即場展示上面印有他名字的南韓旅行團的報團紙。

他又指,澳門法律明確訂明遊行和集會示威不需要當局批准,只需要通知民政署,但現在警方尚且任意阻撓遊行,警告遊行人士遊行為非法行為,如果23條成功立法,警方將可為所欲為。

香港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22日前往澳門參加第23條立法交流活動時,一度被海關扣留,利建潤認為,該宗事件反映出澳門政府擔心湯家驊將參加23日的大遊行。


反對23條立法的遊行隊伍由澳門黑沙環三角花園出發。(攝影:許俠/大紀元)


參與遊行的包括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香港四五行動和社民連成員,以及澳門政界和學界人士約有100人。(攝影:許俠/大紀元)


澳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右一)和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右二)及澳門工會代表伍錫堯在澳門政府總部前,遊行結束後握手。(攝影:許俠/大紀元)

遊行約有100人參加,主要以年青人為主,其中不少為澳門的大學生和中學生,還有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香港民主人士古思堯、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等8人到場聲援遊行人士。遊行人士多穿上黑衫,亦有人戴上口罩,象徵他們憂慮23條立法後可能被以言入罪。

梁國雄指出,香港市民當年反對23條立法的抗爭,剛開始的規模亦很小,只有100到200人參與。他又指:「港澳是一衣帶水,唇齒相依,大家受惡法所壓迫,香港哪有自由,我們都是中國人,國安惡法已經令13億的同胞在大陸受苦,我們不會讓它在香港和澳門惡鬥。」

曾被澳門當局拒絕入境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對今次可以順利入境不感到意外。他說,若港人到澳門聲援遊行被拒絕,就反映澳門當局並非真正諮詢。

參加遊行的澳門高等校際學院講師鍾先生指,23條會影響學術自由和交流。他指出,當邀請外地的學者來澳門討論一些較為敏感的話題,如西藏獨立、台灣獨立等問題時,如果學者的思想比較前衛或者和其他人的想法不一樣時,會否構成犯罪?

作為教師,鍾先生亦擔心23條對學生和澳門下一代的影響,不希望澳門變成一個讓講真話和推動國家發展的人會變成罪犯的地方。

不願透露身份的澳門的新聞工作者則稱,23條會影響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由於當局無明確界定,當處理一些新聞事件時,如果不知道能不能做,就寧願不做。」

參加遊行的澳門立法會議員吳國昌指參加遊行的目的是支持表達不同的意見。他說:「現時澳門的主流媒體一面倒表達支持和效忠的聲音,在主流媒體太封閉的情況下,市民只能用社會行動的方式去表達不同的意見。」

對於原定於22日下午舉行,由澳門4間大專院校學生會(包括澳門大學學生會、澳門科技大學學生會、澳門高等校際學院同學會及澳門理工學院公共行政高等學校學生)合辦的關於23條的研討會,於20日,突然發出聲明,指場地未能配合,所以活動取消的事件,吳國昌在個人網站上指出,在活動籌備時,各校方不斷對活動的舉辦過份「關心」,造成學生的嚴重壓力。受壓學生擔心因活動而被校方開除學籍,更擔心會被政府人員跟蹤及竊聽,還經常收到不明來歷的電郵及電話,而決定取消有關研討會。令人不禁發問,不明來歷的人是如何取得學生的聯絡資料?

吳國昌表示,各方壓制學生及學生團體的言論和活動自由,禁止公開討論23條。令人不禁感慨大學的自主權都被抑制,何況是澳門人的言論自由?大學生舉辦的學術討論會,竟然會受到政府、校方和不同部門的打壓。23條尚未立法,言論自由已被禁止,大家不能再沉默了。


梁國雄指出:「港澳是一衣帶水,唇齒相依,大家受惡法所壓迫,香港哪有自由,我們都是中國人,國安惡法已經令13億的同胞在大陸受苦,我們不會讓它在香港和澳門惡鬥。」(攝影:許俠/大紀元)


龍緯汶指出,今次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立的23條是用中共最初的版本的,而03年推出的版本是在中共原先的版本上已修改了40%,現時討論的「預備行為」,其實在03年6月交給香港立法會時已經沒有了。所以這條法律比2003年6月時的香港23條更加惡劣。(攝影:許俠/大紀元)


古思堯說,今次順利入境澳門,並不表明澳門政府開明,可能給他們入境有其它不得而知的企圖,或者是受到其它方面的壓力,或者是因為還在諮詢期,若將香港人士拘押不給入境,那麼在全世界面前會暴露它的真面目。(攝影:許俠/大紀元)

澳門政府於今年10月22日就基本法第23條「國家安全條例」的立法展開諮詢,並將於11月30日結束,期望能在明年通過立法。有澳門市民批評政府的立法諮詢期太短,條文內容不清晰,擔心容易誤墮法網。

澳門政府的諮詢文件建議,如果觸犯叛國、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國政府罪行,可判監15至25年;觸犯煽動叛亂罪行,可判監1至8年;觸犯竊取國家機密罪,可判監1至8年或5至15年;至於觸犯竊取、刺探或收買國家機密罪,若導致危及國家安全,可被判刑2至8年。

警方本來只批准遊行人土派5名代表前往政府總部鐵欄杆前遞交請願信,其餘人士只能在湖畔等候,最後在遊行人士強烈要求下,允許所有遊行人士前往位於對面馬路的政府總部。這是自1999年12年20日後,抗議人士首次成功迫使澳門當局讓全體遊行人士前往政府總部鐵欄杆前遞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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