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投河寻死 围观者争拍摄不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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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1日讯】12月29日下午,在福州台江南公园附近的万寿桥下,一名年轻女子裸著身体慢慢走进冰冷的内河中,直至河水没过胸口。许多在桥上围观的群众不仅不及时施救,反而拿出手机争相拍摄。之后女子被劝导爬上小船获救。

据东南快报12月30日报导,下午1时许,福州台江南公园附近的居民林先生经过万寿桥附近时,看见一名一丝不挂的短发女子,面无表情地站在桥下的台阶处,大约站了10多分钟后,缓缓地趟进冰冷的河水,越走越深,直至河水淹没胸口。

林先生说:“那个女子长得还不错,脸上化过妆,头发也染成橘黄色,看起来还挺时尚的”,不少围观的人看了之后都拿出手机来拍,他看大家拍也随着拍了两张。说完林先生拿出手机给东南快报的记者看。“我拍的时候,已经隔得太远了,看起来不大清楚”,林先生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据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介绍,警方随后赶到现场,并调来一只捞垃圾的小船帮忙。在民警劝导下,水中女子终于答应爬上小船,“那个女子刚被拉出水面,几个年轻人又拿出手机,还喊着‘快、快拍’”。

上来后,年轻女子穿上临时找来的男士衣裤说:“我是被男朋友骗到福州来的”,她姓富,内蒙古人,在福州无亲无故。三个月前被一男子骗到福州,租住在台江万寿二道附近的旧居民楼里,后来该男子抛下她走了。这对她的刺激非常大,一时失去理智才去寻短见。

对于路人用手机拍摄裸身女子,现场市民张先生认为,这种行为虽然发生在公共场合,但还是侵犯了他人隐私。他认为,围观市民争相拍摄裸身女子,也许有些人会将照片传播开,如果这名女子知道了,肯定还会受到刺激。

福建律师表示,在公共场所,如果只是纯粹拍照,没拿出来传播的话,该行为只是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如果没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这些照片,或者将照片在网络上发布流传,则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传播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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