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信维权人士陈曙光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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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严修采访报导)湖南通信维权人士陈曙光案星期二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开庭审理。陈曙光被控涉嫌“敲诈勒索罪”,涉案金额约9千多元。下午4点,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这是全国首宗与通信维权相关的案件的开庭审理。

大陆民生观察星期二消息,陈曙光案星期二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开庭审理。陈曙光的妻子王燕芬及其弟弟共5、6人参加了旁听。据了解,陈曙光是全国首位被推上法庭,面临判刑的通信维权人士。

去年8月23日,陈曙光被移动公司举报敲诈而被刑事拘留,后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逮捕,后一直被关押于永州冷水滩看守所。所谓的涉嫌“敲诈勒索罪”是指陈曙光以收到“垃圾短信”为由,向广东、长沙的一些通讯运营商索赔。

陈曙光的弟弟星期二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在控方提出了一系列指控之后,陈曙光向法官否认了控罪,弟弟认为,控方提出的证据都是通讯运营商与公安串通了的—

陈先生:“起诉我哥那方面的人,开始对我哥这个事情如何如何进行全部拿出来,把这个事情都说了一通,我哥是怎么样敲诈勒索的,那个法官就问我哥承不承认,我哥就说这样的事,不承认。

这件事情他的那些证人证据一点都没有法律来支撑这些证据,他没有什么可信的证据,他是在那边移动公司跟公安一起联手把这件事情办掉的,我们这个地方的公安厅、检察院的那些人太黑了。最后这个案子他们没作总结,他就说这个刑就大致这个样子,他说他们要商量一下看,过几天又接过了再说。”

星期二,陈曙光的代表律师罗秋林说,陈曙光是无罪的,他是通过法律赋予的权利为他个人申诉—

罗秋林:“这个案子是无罪的。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都是保护合法的途径,主张合法的权益。合法的途径就是我们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当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时候,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1. 跟经营者和解,协商和解, 2. 向行政部门申诉,3.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 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5. 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审判的结果,罗秋林律师没有做预测,他说,此案的重点是陈曙光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保障—

罗秋林:“我希望法庭能公正的处理,这个结果我也无法预见。我只能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和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进行分析,但是这个案件最主要的关键是,他的权益是不是属于合法的,重点是他的权益是不是有法律上的保障,有没有法律依据,第2、赔偿是不是有依据,第 3、这样一种投诉的方式获得利益,是不是有法律上的依据。”

报导指出,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一批通信维权人士,针对中国移动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等通信运营商的乱收费、欺诈消费者等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现象,展开了诉讼等多种形式的维权活动。但从去年开始,通信维权人士纷纷遭到警方的打压,许多人被跟踪监视,还有人被拘留。

两会期间,全国各地的通信维权人士聚会北京欲展开维权活动,结果主要代表陈 书伟被抓走,现在仍下落不明。

大陆通信维权网站站长小夏星期二对本台说,当局指控陈曙光“敲诈勒索”是不成立的,索赔并不违法—

小夏:“我认为这个不是‘敲诈勒索’,你就是说它扣了我钱,就对我产生了一个损失的话,那我肯定是可以主张我的权利,你觉得我的要求抬高了,你可以不支持、不理我可以,但是我们通过法律途径处理,没问题,而其实索赔并不违法。”

另一方面,小夏说,在陈书伟失踪后,他们尝试过不同的途径希望取得联络,但至今没有消息,如果短期内,还没有陈书伟的消息,他们将进行合法的抗议示威活动—

小夏:“接下来如果说还不出来,我们准备依法申请示威游行,号召所有跟这个电信企业的违法作斗争的支持者,发动一个万人的示威游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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