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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法院判决 戴面纱不应构成归化障碍

2008-03-06 11:55 中港台时间|03-05 23: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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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盈成日内瓦五日专电)瑞士联邦法院今天判决,两个地方当局以穆斯林妇女戴面纱为由而拒绝其本人或丈夫的归化申请,并不合法。

据新闻网站“瑞士资讯”报导,联邦法院认为,穆斯林妇女戴面纱,是一种宗教信仰的表达,应受宪法保障,并非如反对者所称是代表歧视女性而违宪。

联邦法院在判决书中说,面纱本身并不象征女性地位低于男性,穆斯林女性戴面纱也不代表她轻视瑞士社会的基本价值,人们应该超越偏见来看待这件事情。

这两起归化申请的争议案件去年发生在瑞士北部阿尔高邦的两个不同社群区。其中一起申请归化遭拒的当事人,是一名从一九八一年起就住在瑞士的土耳其妇女;另一起则是一名波士尼亚男子,因他的妻子戴面纱而遭拒。

这两个社群区的主管机关将在六月重新进行审查。

穆斯林团体欢迎法院的这项判决。报导引述瑞士伊斯兰组织联合会主席梅沙说,“我们希望的是整合而非同化,整合表示你接受我保有自己的身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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