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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布兰妮要付律师费三十七万余美元

2008-04-18 08:37 中港台时间|04-17 19: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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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颜伶如旧金山十七日专电)洛杉矶郡高等法院法官今天裁定,流行女星布兰妮必须偿还她所积欠的律师费用,总计金额达三十七万两千五百美元。另外,针对这位女星要求解除财产交由父亲代管,法官则予以驳回。

到今年三月底之前,布兰妮与她的家人在许多不同的官司案件里,分别聘请了多位不同律师来处理案件,但积欠的律师费用却始终没有偿还。

洛杉矶郡高等法院法官今天裁定,布兰妮与家人必须偿还共计三十七万两千五百美元的这些律师费。

另一方面,这位女星今年稍早因为精神崩溃住院接受观察之后,她的父亲便获得法院批准代管布兰妮名下所有财产。

虽然布兰妮多次要求法院让她恢复自行管理财产,但今天法官仍然驳回她的请求。布兰妮的父亲将继续代管她的名下财产至少到今年七月底,届时法院将召开下一次庭讯,决定布兰妮是否可以恢复自行管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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