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杜绝密商 台阳光立法三读通过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26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台湾立法院的国会改革在国人期许下跨出第一步。昨天立法院朝野党团取得共识,三读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70与71之一条修正草案,现行不公开的立法院党团协商,未来将录影、录音与记录并全程公开,协商结论除刊登公报外,协商期限也将自4个月缩短为1个月,以减少法案被冰冻的时程。对此,公民监督国会联盟理事长顾忠华昨天表示,这是第一道阳光,希望立法院从善如流,尽速建立国会议事转播制度。

这项(第70条)修正案明定,议案进行协商时,由秘书长派员支援,全程录影、录音、记录,并同协商结论,刊登公报。而其中若是协商结论与审查会之决议或原提案条文有明显差异时,应由提出修正之党团或提案委员,以书面附具条文及立法理由,并同协商结论,刊登公报。

由于过去立院协商均属不公开,委员会审查结果常在党团协商中被修正或翻案,轻则微调,重则面目全非,不但弱化委员专业知识,让审查委员会徒具形式,同时容易沦为密室政治,进而遭到利益交换的质疑。这不但导致专业问政的立委感到无奈而改跑地方选区,更让有意争取地方建设的立委,藉协商不公开绑架预算案与法案。

因此,协商公开在正面的意义上将促使立委提升问政品质与专业素养,杜绝立法绑架。同时,条文在委员会初审均有会议纪录,日后遇有条文适用争议时,不论主管机关或法庭都可调阅立法院公报,了解立法或修法意旨,减少争议。

至于协商期限,第71条之一的修正案规定,“议案自交党团协商逾1个月无法达成共识者,由院会定期处理”,这比起过去4个月的期限规定确实缩短许多,大致上也将有助于立法效率。

不过部分人士认为,协商制度对提升议事效率有功能性考虑,如何防止制度变质与人为滥用才是关键,如是否为解决朝野重大歧见,而将协商转入“地下化”,进而让协商制度沦为具文等,都是后续观察重点。毕竟,协商的“方式”与“技巧”有许多,未必都浮出台面。而各党团三长的签署首肯,才会使协商具有效力,权力之大已然超越整个机制,修法的精神恐怕一时之间也无法落实。

另外,也有人担心,在全程公开的情况下,官员如不愿说实话,将让协商发生困难。而在有限的协商期限下,若一切依议事规则运作,可能将造成内部协商不易,导致议事杯葛,修法提案满天飞,如此一来,议事效率可能不升反降。

不过民间对此法案依旧有所期待,除了期许立委诸公能够落实该法案的精神外,还盼能将过程上网公布,让人民能在拇指之间掌握立法的脉动。公民监督国会联盟理事长顾忠华对此表示,这是第一道阳光,希望立法院能从善如流,尽快建立国会议事转播制度,让立法院内的随选视讯系统上网,让全民能在家了解立委问政情形。(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