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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掮客案 检方:吴思材说法与律师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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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八日电)外交部推动巴布亚纽几内亚建交费案,被告吴思材律师徐景星昨天公布一封“保密信”,指称建交费中九百八十万美元,已由前外交部长黄志芳办公室参事张强生交给黄志芳。检方人士指出,经吴思材与律师对质后,发现两人说法不相符。至于吴思材说法为何?检方则不愿说明。

徐景星引信中内容指出,外交部透过某私人公司账户,将两千九百八十万美元汇入吴思材、金纪玖两人的联名账户,其中九百八十万美元,先汇入吴思材的账户,再依外交部参事张强生的意思,经吴思材提领现金后交给张强生,让张强生带回台湾交给黄志芳。

另外的两千万美元,则由金纪玖、吴思材两人共同由联名账户中,汇回原来汇出两千九百八十万美元的私人公司账户中。而金纪玖、吴思材两人汇款时,张强生也在场。

徐景星昨天出示“保密信”后,台北地检署立即约谈徐景星、张强生到案,并提讯吴思材,安排三人对质。据指出,吴思材否认徐景星的说法,强调自己并没有在信中提到九百八十万美元交给张强生等情事。检方讯后将徐、张两人饬回,吴思材还押。

外交部于2006年八月与金纪玖、吴思材达成口头协议,委托两人担任中间人,与巴布亚纽几内亚谈判建交,并同意在两人于新加坡华侨银行设立的联名户头,由外交部存入三千万美元,作为向巴布亚纽几内亚提供技术援助的经费。这笔款项遭到侵吞,外交部已经在新加坡委托律师追讨,北检也分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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