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外交官员:吴思材申请丧失国籍 与掮客案有关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5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七日电)外交部于2006年八月与金纪玖、吴思材达成口头协议,委托担任中间人,推动与巴布亚纽几内亚谈判建交事宜,不过,内政部国籍资料显示,在此同时,吴思材也申请丧失中华民国国籍,随后入籍新加坡。外交官员认为,吴思材应说明这些疑点。

内政部户政司国籍行政科提供的资料显示,吴思材的父亲是中华民国人,依照国籍法属人主义的原则,吴思材出生时就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但当时他没有在台设有户籍,属于无户籍的国民。不过,吴思材在1992年三月九日持着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核发的入境证副本等文件,办理设立户籍。

之后,吴思材在2006年八月四日依照国籍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丧失中华民国国籍,经台北市政府转到内政部审核后,在2006年八月十四日依法许可吴思材丧失中华民国国籍。

外交官员接受中央社访问时认为,吴思材在记者会上表现出是不太会说中文、只会说英语的新加坡人,但国籍资料却显示根本就是台湾人,申请丧失中华民国国籍与入籍新加坡的时间点,又刚好是外交部委托他担任巴纽案中间人前后,吴思材应对外说清楚这些疑点。

外交部2006年八月委托金纪玖、吴思材担任中间人,推动台湾与巴纽谈判建交,并同意在两人于新加坡华侨银行设立的联名户头,由外交部存入约新台币十亿元,作为向巴布亚纽几内亚提供技术援助的经费,但这笔款项遭到侵吞,流向不明。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