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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与魁北克相互承认对方核发驾照

2008-06-07 16:50 中港台时间|06-07 04:0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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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禾枫云温哥六日专电)经中华民国驻加拿大代表处与加拿大魁北克省长期接洽,台湾与魁北克省协议双方自本月初起,在平等互惠原则及相关道路交通法规基础上,免试相互承认对方核发的驾驶执照。

根据这项协议,凡持有加国魁北克省核发的正式有效驾照,并已取得台湾居留证的人士,得不必再经笔试、路考等测验,直接换发台湾同等车类的普通驾照。反之,凡持有台湾核发的正式有效驾照,并已取得魁北克居留证的人士,也可向该省申请免试换发同等车类的普通驾照。

双方可免试互换的驾照分类,在台湾方面是指小型车驾照 (B)类(包含小型车与未满七百五十公斤拖车组成的车辆),在加拿大魁北克省则是指:Class 5类。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分别向中华民国交通部公路总局、加拿大魁北克省汽车保险局提出申请,由这两个机构互相合作,负责审核及鉴定驾驶执照之效力与真伪。

至于申请换发驾照应遵守的程序、时间等详细规定,申请人可直接向台湾和魁北克两地主管机关洽询。

这项合作案由驻加代表处与魁北克相关机构接洽多年,日前终于圆满达成协议,可望为旅居加拿大魁北克省的国人,带来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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